建筑物区分所有权.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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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汇报人:AA2024-01-2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处理机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意义与价值contents目录

0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定义与性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所有人共同拥有一栋建筑物时,各自对其所购部分享有所有权,并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是一种复合性的不动产所有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个组成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时期,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稀缺,多层建筑逐渐普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也得到广泛应用。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各国立法中不断完善,对于保护业主权益、促进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历史与发展

在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主要由《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定义、性质、内容、取得方式、行使方式、保护方式等,为业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0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指建筑物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可以排他使用的部分,如房屋、车位等。专有部分的范围专有部分的权利专有部分的义务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应当合理使用专有部分,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030201专有部分所有权

指建筑物内除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楼道、电梯、外墙等。共有部分的范围所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共有部分的权利所有业主应当共同维护共有部分的安全和卫生,按照约定分摊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等费用。共有部分的义务共有部分所有权

指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一员,享有的参与建筑物管理、决策等权利。成员权的含义包括参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权等。成员权的权利遵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等。成员权的义务成员权

0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取得方式及程序原始取得通过建造、开发等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而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继受取得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而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程序要求在取得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等程序。

自愿放弃强制征收违法行为后果丧失原因及后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自愿放弃其权利,导致权利丧失。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对建筑物进行征收,导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丧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被依法剥夺其权利。丧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后,原权利人将失去对建筑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添附: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物性质的物,如果需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则依法确认该物为添附后的新物,归一方所有或各方共有。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特殊情况下的取得与丧失

0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成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作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享有参与管理、决策等权利。权利内容

03维护共有部分的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应当维护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不得随意拆改、损坏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01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02缴纳费用的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义务内容

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受限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受到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限制,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行使权利。义务必须履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违反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0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处理机制

在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就争议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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