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易延友教授的证据法试题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易延友的证据法试题
感谢易延友教授供稿!
本学期证据法学考试选取了比拟具有代表性的李锦莲案作为原型案例,略加改编后成为试题。该案由于最高检启动复查、最高法指令再审而具有较大的影响;该案涉及的问题主要是证据问题;该案中的证据涉及的核心问题又是我国已经确立了的证据规那么。外表上看,英美法中存在的证据规那么在我国均付之阙如,但实际上,这些证据规那么在我国只不过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表述。尽管表述方式不一样,但功能上却是一样的,在效果上是殊途同归的。通过李锦莲案,再看一看本学期证据法期末考试,就能清楚地知道,系统地掌握证据法知识,对于司法实务是多么地重要。
2018年春季学期法律硕士证据法学期末考试试题
本考试为开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阅读案例,答复以下问题。
【本案系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如对原型案例已有了解,答题时请以本试卷给定的条件为准】李大壮被指控成心杀人,被害人是他邻居李大同的未成年弟弟李小同,检方指控李大壮用火柴杆将老鼠药挑入桂花奶糖将其扔到李大同家必经之路上,致李小同捡到后误食身亡。审判中,控辩双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李大壮在被抓获后临时关押在乡政府,5天后,李大壮趁看守人员不注意,于深夜逃走,这说明李大壮属于畏罪潜逃;〔2〕被告人辩白:逃走的原因一是刑讯逼供,自己受不了了;二是给警方时间侦查,等查到真凶后自己自然就摆脱了嫌疑;〔3〕李大壮与邻居李大同的妻子吴爱香长期通奸,被李大同的幼弟李小同发现后报告其奶奶,导致李大壮与吴爱香事情败露,既丢人又丢脸,还被吴爱香断绝了两性关系,因此怀恨在心;〔4〕被告人辩白:通奸是事实,但提出断绝关系是被告人的主意,并无怀恨在心;且与吴爱香通奸的还有其他同村男子,其中一名男子的妻子还曾经为此与吴爱香大打出手,他们和他们的妻子下毒的嫌疑更大;〔5〕鉴定意见一〔毒物化学鉴定〕,出具时间2018年5月12日,证明被害人胃内容物中有毒鼠强成分;〔6〕鉴定意见二〔尸检报告〕,出具时间2018年5月11日,援引鉴定意见一,证明被害人死于毒鼠强中毒;〔7〕速杀神老鼠药4包,其中3包包装完整,1包已经翻开;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证明四包老鼠药是案发后第三日从被告人李大壮家中搜出;〔8〕鉴定意见三:对4包老鼠药中包装完整的一包进行了检验,发现含有毒鼠强成分;〔9〕桂花奶糖糖纸3张;提取桂花奶糖糖纸的笔录;证明桂花奶糖糖纸是从案发地点收集;〔10〕鉴定意见四:桂花奶糖糖纸上含有毒鼠强成分;〔11〕证人甲、证人乙证明被害人捡食毒糖之前看到被告人从捡糖地点经过;〔12〕证人丙、证人丁证明被告人路过捡糖地点的时间在被害人捡食毒糖之后;〔13〕被告人侦查阶段供述:因与吴爱香长期通奸,被李小同揭发致关系破裂,怀恨在心;于镇上奚小玲开的小卖部购置了桂花奶糖;在县里罗义勇处购置了4包速杀神老鼠药;在家中将其中一包老鼠药翻开,用火柴杆将老鼠药挑入桂花奶糖;于案发当日将毒糖扔到被害人家前方的路上,投毒将被害人杀害;〔14〕被告人辩白:侦查阶段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自己并未投毒杀人;〔15〕证人罗义勇证明被告人案发前曾到其处购置速杀神老鼠药;〔16〕证人奚小玲证明被告人案发前曾到其处购置白糖和面粉,但并未购置桂花奶糖。本案再无其他证据。
问:
1.被告人被抓获后曾经逃走的事实,与被告人实施了指控的犯罪行为之间,是否有关联性?为什么?〔此题10分〕
2.辩方举出的证据〔4〕说明其他人可能具备作案动机从而实施了所指控的犯罪,该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为什么?〔此题10分〕
3.如果你是本案辩护律师,将如何就证据〔5〕〔鉴定意见一〕和证据〔6〕〔鉴定意见二〕发表质证意见?〔此题20分〕
4.如果你是本案辩护律师,将如何就证据〔7〕和证据〔8〕发表质证意见?〔此题20分〕
5.请以你所学,并结合日常生活经验与人类理性,探讨本案是否已经到达排除合理疑心的证明标准?为什么?〔此题40分〕
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一、被告人逃走的事实与本案有关联
1.关联性是指证据具有使能够决定案件结果的事实比起在没有该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的趋势。它要求证据指向的待证事实应当属于能够决定案件结果的事实,通常是实体法规定的要件实事,或者能够影响要件事实成立的事实,这一要求通常被称为“实质性”;它还要求证据对于待证事实具有证明的能力,也就是具有使结果事实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的趋势,这一要求通常被称为“证明性”。
完整答复以上概念,给2分。
2.本案被告人逃走的事实有关联性。
答题方向正确,给2分。方向不正确,扣2分。
3.被告人逃走的事实之所以有关联性,是因为:〔1〕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没有犯罪,在被抓获后一般是不会逃走的,因此抓获后逃走的事实可以从侧面证明一个人认识到自己有罪的心态,从而证明其实施了犯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