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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陈寅恪《论再生缘》中的阐释学方法
《论再生缘》是陈寅恪晚年之作,文章主要考证了弹词作者陈端生和梁德绳的生平,但此文的考证法不同于传统乾嘉学派的朴学笺证之法,而是“更接近于晚近西方哲学中所谓阐释学((Hermeneutics)的方法”,亦即“在说诗治史的过程中,创立了一种独特的具有现代精神的阐释学”。对于这种阐释学方法,陈寅恪在1957年写给朋友刘铭恕的一封信里有提及:“弟近来仍从事著述,然已捐弃故技,用新方法、新材料,为一游戏试验(明清间诗词及方志笔记等)。固不同于乾嘉考据之旧规,亦更非太史公冲虚真人之新说。”下文试就《论再生缘》一文所运用的阐释学方法进行分析。
一、“具了解之同情”的阐释态度
陈寅恪1931年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卷所写的《审查报告》提出了一种“具了解之同情”的阐释态度,即“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盖古人著书立说,皆为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则其学说不易评论。”这种近似孟子“知人论世”的阐释态度,在《论再生缘》一文中尤为突显。
文章开篇便对弹词的原作者陈端生的生平事迹进行稽考,首先从与端生的妹妹长生有过交集的陈文述所撰《题从姊秋谷(长生)〈绘声阁集〉》七律四首中的第二首诗的自注以及《西泠闺咏》记载里大略得见陈端生生平,接着又考述了端生的家庭环境以及写作背景,并结合当时有才之女子却无出头之机会的时代背景,推论出端生撰《再生缘》时心里颇不平,有一种骄傲自尊之观念。由此,陈先生认为“孟丽君之性格,即端生平日理想所寄托,遂于不自觉中极力描绘,遂成为己身之对镜写真也”。陈寅恪对端生所处之环境背景确已做到了“完全明了”的地步,故能对端生及其所撰之《再生缘》做出了解之同情。
对于《再生缘》续作者梁德绳,陈先生也采取了相同的了解之同情法。在续作里,孟丽君的人物形象有了极大的转变,恢复了正常的女子身份,服从于礼教安排。陈寅恪认为这一转变与梁德绳的家庭背景及个人生平性情迥乎不同于陈端生有关。先生据《陈句山先生紫竹山房诗文集序》和《许君周生家传》等材料证出梁家以及德绳夫家许家不仅文学科第显著,更是富裕优渥,德绳叔父同书和昆弟玉绳,也皆以学问艺术知名当世,与陈家的清贫、男子不成气候截然不同,因而续作中,德绳以温和恭顺的苏映雪自比,而摒斥骄傲激烈的孟丽君,实在环境影响所致,无可疑也。
二、“释证”和“参证”:建立在考据学基础上的阐释
《论再生缘》一文在论述作者陈端生、梁德绳生平以及相关人物事迹的时候,运用了大量的材料,“参”“见”“证”“考”“详”等字眼经常可见,其中“释证”和“参证”是这篇文章最主要的两种阐释方法。
在论证《再生缘》作者生平时,与陈端生有直接关系的材料,陈先生都加以释证分析。如原作者陈端生于《再生缘》中述其撰著本末、身世遭际“自从憔悴萱堂后,遂使芸缃彩华捐”的长诗和《再生缘》续书中梁德绳回忆陈端生平生“可怪某氏贤闺秀,笔下遗留未了缘”的一段文辞,即为直接材料,陈先生据此得出“是陈端生这夫有谪戍边塞,及夫得归,而端生已死之事也”的结论。端生亲友陈文述在《碧城仙馆诗抄》以及《西泠闺咏》中记载的“长姊端生适范氏,婿以累谪戍”“因屏谢膏沐,撰《再生缘》南词,托名女子郦明堂”,陈寅恪也加以释证,明确得知端生夫妻分离的事实经过。但端生卒年以及范氏遇赦之期乃至范氏真实姓名,都没有直接可靠的材料以供释证,故而陈先生只好采用第二种方法——参证之法,即“更参以《清实录》《清会典》、清代地方志及王昶《春融堂集》、戴佩荃《萍南遗草》、陆耀《切问斋集》等,推论端生之死及范某赦归之年”。此番参证过程,颇为复杂,以下试作详细分析。
首先是判定《西泠闺咏》记载此事的年月,陈寅恪先生通过陈文述诗内涉及的长生丈夫叶绍楏和陈文述友人杨芳灿的官职情况,参合《叶绍楏小传》以及《杨君芳灿墓志铭》等史料,推断出《西泠闺咏》此节必成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以后。
接下来是判定陈文述《题绘声阁集》四首诗中涉及的相关人事时间。
根据第一首诗,陈先生参合以《送陈云伯之官皖江序》《颐道堂诗自序》《颐道堂诗选》《绍楏传》等材料,认为文述谒见长生赋此四诗应是在嘉庆三年,并且赋诗是在谒见之后。在第四首诗里,先生认为“仙郎纵有凌云笔”这一句暗合叶绍楏为文学侍从司文典学之臣之情形,再结合《叶绍楏传》,推见此四诗当是嘉庆三年(1798)至十年(1805)间之作。
在记载了端生丈夫范氏科场案的最重要的第二首诗里,陈寅恪先生结合当时陈桂生请王昶为其祖诗文集作序之事反映出的文人避祸心态推断此诗应作于端生已卒之后,并依据陈长生与闺中挚友戴佩荃围绕织素图所作之诗以及戴璐《吴兴诗话》《清国史列传》中《赵佑传》、光绪修《杭州府志》、阮元《两浙輶轩录》中《戴佩荃传》、李元度《显积事略》中《窦东皋先生传》附《赵鹿泉先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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