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教案 第7课 处理消费税税务(二).docx

《纳税实务》教案 第7课 处理消费税税务(二).docx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10

PAGE10

PAGE11

PAGE11

课题

处理消费税税务(二)

课时

2课时(90min)

教学目标

知识技能目标:

(1)掌握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2)掌握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3)掌握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4)掌握特殊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5)掌握已纳消费税税额扣除的计算方法。

素质目标:

(1)增强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意识。

(2)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学会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并能正确计算出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教学难点:正确计算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问答法、讨论法、讲授法

教学用具

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考勤

【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

【学生】班干部报请假人员及原因

案例导入

【教师】多媒体展示“千千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概况和基本业务,然后要求学生完成以下任务:

请计算公司2023年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学生】观看、思考、讨论、计算

传授新知

【教师】通过学生的计算结果和遇到的问题,引入要讲的知识,讲解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特殊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已纳消费税税额扣除的计算等内容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师】讲解消费税中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计算、从量定额计算、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其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是,表2-2所列的款项不属于价外费用。

表2-2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款项

款项

条件

代垫运输费用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教师】通过讲解例题,帮助学生掌握从价定率方法计税的方法

【例2-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15日,该企业向某大型商场销售一批高档化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3.9万元;8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一批高档化妆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52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解析】

应税销售额=30+4.52÷(1+13%)=34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34×15%=5.1万元

?【学生】聆听、思考、理解、掌握

【知识拓展】

?【教师】讲解应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包装物收入的处理规定具体如表2-3所示。

表2-3包装物收入的处理规定

情形

规定

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

不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包装物收入均并入应税销售额

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此项押金不并入应税销售额。但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销售额

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不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押金均应并入应税销售额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3)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缴纳消费税。

(4)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算消费税的依据。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6)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将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作为销售额。

?【学生】聆听、理解、记录

2.从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