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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常识;;;;;;;;二、职业病的范围;;;;;;;;;;;二、为什么本次调整将《职业病目录》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三、《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怎样调整的?;在此基础上,工作组召开三次工作组会议和一次专家扩大会议,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于2012年12月7日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草稿)》。经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2013年1月14日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3年3月22日,工作组召开第四次会议重点研究讨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反映的意见,并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商,最后达成共识并联合印发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四、《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的原则是什么?;五、职业病的遴选原则是什么?;六、职业病病种作了哪些调整?;七、职业病分类作了哪些调整?;八、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做了哪些调整?;九、职业性皮肤病、眼病及耳鼻喉口腔疾病做了哪些调整?;十、职业性化学中毒做哪些调整?;十、职业性化学中毒做哪些调整?;十一、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分别做哪些调整?;十二、职业性传染病做哪些调整?;十二、职业性传染病做哪些调整?;十三、职业性肿瘤做了哪些调整?;十四、其他职业病做了哪些调整?;十四、其他职业病做了哪些调整?;十五、《目录》调整,主要涉及到哪些人群?;十六、根据《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确诊的职业病人享受什么待遇?;三、职业病防治的方针和原则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是指要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作为根本目的和首要措施,控制各类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治结合是指既要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产生,又要在职业病危害产生后,尽可能降低职业病危害的后果和损失。分类管理是指根据不同的职业病危害的致病性质、严重程度等,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综合治理是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经济、科技、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等。;四、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或者从事职业活??中为了保护自身健康不受职业危害,有权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也包括要求用人单位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①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②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③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④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⑤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⑦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节职业病防治的主要制度;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①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②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③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⑤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和评价
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三)职业危害告知
1.设置警示标志。
2.劳动合同内容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设备中文说明书。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四)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监护
1.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2.职业健康监护。①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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