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委3号文 .pdf

  1. 1、本文档共2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江苏省住建委3号文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宁建规字[202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委修定了《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

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建筑法》、《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结构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涉及结

构安全的部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除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外,应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班子(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应经

法人任命,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还需具有在本地区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

历,无此经历者在任职前需进行相关培训。

第五条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工资关系,除退休人员外还应有社

会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经法人任命。

第六条一名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施工。项目

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应齐全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持证上岗:

1、每个工程项目应配备一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和至少一名

专职质量检查员;

2、对于30层以上(含30层)或高度超过100m或建筑面积大于50000m2的高层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职称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应配

备设备安装的专职质量检查员。

第七条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工程监理工作。特

殊情况确需同时承担两个项目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应设立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与总监的资

格相符。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并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南京市建

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桩基施工阶段监理人员数量尚应符合

以下要求:桩基设备在6台及以下的,应配备不少于2名监理工程师,每增加6台设备增加1

名监理工程师(不足6台的按6台计),监理员的配备数量不少于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的1.5倍。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同一项目

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需报质量监督机构。

第九条在结构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岗,

确有需要时履行相关报告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均应配备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现场应配备

回弹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设备,并建立台帐,定期检定。

第十一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要点》(附件一)的要

求编制《建筑结构工程质量施工专项方案》。包括模板及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混凝土的施工和养

护、水电管预埋和敷设、钢结构安装和检测、幕墙安装、冬期施工、材料进场及实体结构质量

检查等内容。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根据《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用表》(附件二)的要

求制定平行检验方案。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砖(砌块)、钢筋、模板、预拌混凝土坍落度、钢筋

保护层、混凝土强度、轴线尺寸、层高等。

第十四条钢筋、水泥、砖(砌块)等原材料进场后应分类堆放整齐,按批进行验收。

2

现场所有原材料均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标明进场时间和数量、材料名称和规格型号、

验收人员、验收结论。

砌体、混凝土等实体工程应按检验批进行验收,在实体明显部位设置标识,标明施工人员

及日期、验收情况(参加人员、时间、结论)。

第十五条钢筋、幕墙骨架等隐蔽工程,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并完善隐蔽工程签字手续后,通

知质量监督机构。

二、监督抽检已完成且符合要求、不合格报告等质量问题已处理。

三、相关测量工作和监理单位平行检验己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专注于职业教育考试,学历提升。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32132030000054
认证主体社旗县清显文具店
IP属地河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1327MA45REK87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