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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据法讲座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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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法律真实就是达到法律所规定的那种真实的程度——“所谓法律真实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证明的过程中,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符合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应当达到从法律上的角度认为是真实的程度。”或者,“所谓‘法律真实’,是说司法活动中人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符合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真实,是法律意义上的真实,是在具体案件中达到法律标准的真实。”早有论者提出,若按此种观点,法律真实就是法律规定的真实,这“使‘法律真实’这个概念显得极为模糊,应是不争的事实。”按照“法律真实”的界说,“古代的‘神明裁判’是一种真实;曾经在中世纪欧洲大陆国家盛行的‘法定证据’也是一种法律真实;在当今西方国家占主导地位的‘自由心证’仍然是一种法律真实。”同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也是一种法律真实,举凡法定的真实标准就无一不意味着“法律真实”了。有人甚至将明明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证明标准的具体指标也看成了“法律真实”有人认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离不开证据,但证据中存储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信息并不等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法律真实就是建立在这种证据基础之上的真实。”但留下的疑问是:证据要不要真实呢?证据之真实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呢?主义的含义:舒新城等人解释云“主义为显明之学说(Doctrine)、原理(Theory)或行动(Practice)。”又云:“一种特殊之思想或学说,由信仰而成立者也。”陆尔奎等人称“主义”为“所主张学说上之根本标准,而以之为宗旨者。”在当代,“主义”一词的意思是“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以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主义乃是“对于事物或原理的基本主张。尤其指对政治组织、经济问题、社会目标、道德价值、学术研究等等的基本理论与根本宗旨。”

与原则区别:“主义”侧重于一种主张,除非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或者予以体现,通常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原则是由法律确立的,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则。证据法、诉讼法所谓主义乃就诉讼制度提出的“基本主张”,或曰“根本宗旨”。客观真实、法律真实之争,最终应归结到刑事诉讼中要不要力求真相的基本主张,这是宏观的、总领刑事诉讼全局的基本立足点。客观真实、法律真实之争,最终应归结到:1.人类之理性能否发现案件之实质真实(真相)?2.刑事诉讼中要不要力求真相的基本主张?罗素:罗织锻炼、入人于罪的人,“通常总要费尽一切的可能的努力来文饰掩盖,以期不致把这个冤狱的真相暴露于人世;倘若这些文饰掩盖的努力竟然失败了,这法庭便一定不免受尽人民的诟骂。这种文饰掩盖的努力就足以证明连那些警察也深信在一件审理罪案的事例中,确然有客观的真理存在着。”刑事诉讼中要不要力求真相的基本主张?——这是宏观的、总领刑事诉讼全局的基本立足点。实质真实发现主义:法院关于事实及证据,不为当事人之意思所拘束,而务期发现实质上之真实之事实。刑事诉讼从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到消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2003年2月24日,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教师宿舍楼里,黄静,一个21岁的小学女教师,被发现死在了她自己的床上,并且全身赤裸。当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准备对黄静死因做第5次司法鉴定时,却又发现她的尸体器官标本被焚烧了证据丢了,我们也没办法2004年5月6日,来南昌实习的中国人民大学女学生周燕芬在南昌其出租房内离奇死亡,案发现场同样疑点重重,公安部门至今也未作立案侦查。

戴海静,女,28岁,瑞安市第三中学英语教师。2006年8月18日5时许,被人发现坠落死亡。头南脚北,仰卧于地面上,头部位置地面上见大片凝固状血泊,花坛上见脑组织碎块、颅骨碎块及毛发,周边地面上见脑组织碎块,厂房围墙壁上见血迹。据现场勘测,死者尸体头部距离坠楼主楼墙壁1-1.5米左右。犯罪嫌疑人谢德永,男,1977年1月19日出生,浙江群英电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死者丈夫。2006年8月18日夜间跟死者共处一室,是死者生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也是唯一的人。

?????死者尸体着地点距墙基只有1米到1.5米左右,且系倒栽葱的方式坠落的,又由于死者后背在坠落过程中被二楼凸出的水泥雨棚划伤,头部着地仰面朝上,说明死者是背对窗户从窗口脱出的,而且几乎是垂直下落。

摄影师托马斯在纳米比亚一颗骆驼刺树的树干上拍摄到一只非洲耳鸟休憩时的照片,它眯缝着眼睛和周围树木融为一体,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很容易以为那鸟就是树木上的图案而已。这种鸟的体型较小,身长仅为16厘米左右,因此很容易成为其它鸟类猎捕的食物。因此它们在白天休息时,都会紧紧地将身体贴在树干上,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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