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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自考本科《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第四章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PPT讲义课件.docxVIP

小学自考本科《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第四章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PPT讲义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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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辅导《中小学教育政策法规》第四章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第01讲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学习目标: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立法依据和适用范围,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立法宗旨,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了解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要求,理解新时期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建设的基本内容。

本章框架:

案例导引: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概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选择、简答】

《高等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主要包括以下3点:

(一)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它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科学、技术和文化,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任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要求全面改革我国的科教体系,建立或改革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知识传播体系和知识运用体系。而高等教育兼有知识传播、知识创新、人才培养和知识运用等重要功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合乎规律的、有序实施的高等教育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作用,同时其也是无可替代的。不仅如此,发展高等教育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表现。

二、《高等教育法》的适用范围【选择、简答】

(1)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个人。

(2)—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这里包括高等学校、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三、《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内容【简答、论述】

(一)高等教育活动的原则

高等教育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教育机会均等原则、社会参与原则、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原则、高等学校依法民主管理原则、学术自由原则、民族性与国际性结合的原则等。

(二)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

1.高等教育的性质和任务

《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

①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②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③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3.入学条件和修业年限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本科生入学资格。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

本科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

(三)高等学校的设立

1.高等学校设立的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高等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

设立高等学校,除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四个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有一些特殊的条件。

例:大学或独立设置的学院还应当具备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3.高等学校设立的基本材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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