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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性质:
培训对象:生产一线工人、复合型人才
培训目标:交通事故频发,而造成原因大都由于交通安全知识的缺乏和自身不遵守交通安全法所造成的。通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理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意义和重要性,明确每个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患意识。
目录
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1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1
第二部分:交通法学习 4
第三部分:交通事故的原因 5
第四部分:如何预防交通事故 6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
让我们先来看一个交通安全警示录视频,在进入课堂正式学习。
电动车和摩托车最大的特点用两句话来概括就是:灵活方便、普遍使用,特点限制、潜藏危机。而这些特点就使得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我们更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我们来看一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故以及一些违规危险行为(PPT5/6页)图中(PPT6页)超载、违规安装雨棚、逆行、闯红灯等都是违规行为,是危险的,是禁止的。
下面我们看一个具体案例:
北京时间2019年2月1日5时21分,洪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鉴定事发时车速26公里/小时,超过最高限速15公里/小时的规定)沿霍山路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行至路口,适逢朱某某驾驶公交车(经鉴定,事发时车速介于43至46公里/小时,该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沿大连路由南向北行驶遇交通信号灯绿灯直行进入霍山路路口,辆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洪某某当场死亡。
【讨论】如果洪某某属于下班途中,他能否评上工亡?答案:评不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洪某某电动车超速和闯红灯,在本次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评不上工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电动车摩托车在安全方面的特点:1、体积小,速度快,方便灵活性。
2、易学会易操作,电瓶车不需要驾照。
3、平稳性差,稍遇碰撞极易失控颠覆。
4、没有保护装置,与汽车不同整个身体全部暴露在外。有关资料显示,摩托车交通事故率是其他车辆的四倍。
摩托车行驶每公里的致命危险率约为汽车的二十倍,与汽车相撞的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的死亡率高达97%
电动车、摩托车事故的主要原因:1、突然变道和急转弯;
一些鲁葬驾驶者在行车途中突然变道和急转弯,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冲突,引发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该类行为引发的事故所占比例约为6成,是最常见的一类事故。
2、超速行使;
车速快、底盘轻是电动车/摩托车事故的最大特点,也是电动车/摩托车事故的主要祸源。
3、违章装载;
a、个别人出行时因为某些原因,载上:3至4人,两轮摩托车变相成了“两轮小客车”。
b、这些严重超载的摩托车在遇到车多、人多的路上容易摇摇晃晃地行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无法控制超负荷车辆时,意外事故就发生了。这也是较为常见的类事故。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通过交义路口不注意避让其他车辆,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5、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的人,他们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学习,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不懂交通法规、车辆构造及安全常识更容易不知所措,引发交通事故。
6、酒后驾车。
现在社会应酬多,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聚会喝酒,酒后驾车就成了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下面我们再来看几个因为上述原因出现的交通事故案例:酒后驾车酿成惨祸:
某日凌晨,张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不顾劝阻,仍驾车上路,行至某路段违法并线与旁边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张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后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195.9毫克/100毫升。
横穿机动车道:
某日傍晚,熊某心存侥幸,违法横穿机动车道,导致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熊某当场死亡。
无证驾驶:
某日凌晨,张某酒后无证驾驶轻便摩托接妻子邓某下班回家途中,由于酒精麻醉,致使摩托骑上路沿造成侧翻,张某、邓某在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
过马路接听手机:
2018年5月13日下午,在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十四村路口,一名穿短裙的年轻女子右手接听手机,当她过马路时,出现在其右边的一辆白色货车迅速将其撞倒在地,随即又遭迎面而来的一辆工程车碾轧。
没有永远的侥幸,树立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十分重要。
第二部分:交通法学习
交通法学习——重点摘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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