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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磁器口古镇旅游研究分析报告一、重庆市对磁器口总体规划要求
1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保护要求
1998年12月13日,在国务院批复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函[1998]108号)中,将磁器口确定为重庆市主城区两个必须重点保护的街区之一,并将其纳入《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保护体系中,规划要求对磁器口街区“街巷和民居不宜大拆大建,维护街巷的传统格局和建筑风貌,对有文物价值的古建筑应重点保护”
2重庆市对磁器口保护的总体规划要求
?规划构思
1)整体性的保护思想——磁器口是重庆主城区唯一保存完好的历史街区,是山城历史文化的典型代表。规划中采取整体性保护方法,将山地自然环境保护与历史人文环境保护相
结合,空间环境、历史建筑保护与地方文化传统保护相结合,以完整的保护街区的地域文化特色。
2)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思想——有机协调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在遵循原真性原则的同时,将街区历史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设施改造、居住及卫生条件改善相结合,提出积极性的保护措施,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
3)可操作性的规划思想——注重保护政策、资金筹措、管理模式等问题的研究,将规划与实施管理相结合,提出可操作的保护方法,以保证保护规划能够有效地分期实施。?保护原则与目标
1)保护目标
根据“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威尼斯宪章》以及“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的《华盛顿宪章》的精神,以保护磁器口历史街区山地风貌及传统民居特色等物质要素为重点,采取积极而审慎的保护措施,发扬山地建筑文化传统,
焕发街区活力。
2)保护原则。
立足现状,因地制宜,采取“整体控制、重点保护、统一协调”的原则。突出保护重点,合理确定控制区域,综合提高街区的历史、文化、环境和社会经济效益。
?空间布局
1)保护区划分及保护要求——根据街区特色和保护要求划分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对不同保护区内的建筑和环境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控制要求。在核心区内遵循原真性原则,采取“整旧如旧”的保护方式;建控区和协调区采取风貌协调的保护方式。
2)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保护和延承街区的山水环境、立体空间结构及整体景观和风貌,体现巴渝城镇的地域文化特色。
3)街区格局的保护——保护和延续树枝状的街区平面格
局、多维复合的街巷空间,融物质环境与历史场所和民俗生活的保护于一体,展现街区传统风貌。
4)历史建筑的保护——保护具有浓郁山地特色的自由生长的建筑空间、质朴素雅的建筑形态,从形式、材料及色彩等方面提出建筑保护和更新的具体方法。
?保护方式要求
按照整体控制、重点保护、统一协调的原则,将历史街区的保护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确定相应的保护要求。
1)核心保护区
对核心区内的街巷空
间与建筑以保护和维护
为主,不可随意拆建、
新建,对确需拆建新建
的建筑必须符合保护规
划的原则和审批程序,保证建筑整体风格的一致。核心区内新建筑,其建筑形式、色彩和风格应与传统建筑相统一,建筑体量不能过大,细部构件和装饰构件均应采用仿传统的形式。建筑层数控制在3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得高于9米),局部可采用四层。应采用坡屋顶、小青瓦、大挑檐等传统建筑形式特征。对核心区内已建成的与传统风格不协调的新建筑,应拆除或按照传统建筑的格调,对其降低层数并对外观进行改造。
2)建设控制区
控制区采取整治和逐步改造的保护方式,原有的街巷路径保持不变,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拆建,主要以小规模局部成片改造的方式进行改建。控制区内新建筑的色彩、风格应与传统
建筑形式统一,建筑体量不宜太大,局部装饰应采取仿传统手法。建筑层数控制在4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得高于12米),
局部结合地形可放宽到5层(檐口高度15米),应采用坡屋顶、灰色调的传统建筑形式,以与核心区相协调。
3)风貌协调区
协调区采取风貌保护的方式,不得随意建设项目,应以成片改造的方式进行改建。协调区的第一个层次(渝碚路、清水溪、凤凰溪所围合的街区)要保护和延续原有的街巷格局和建筑特色,建筑形式应与核心区和控制区相协调,特别要保证第五立面的协调统一,宜采用坡屋顶、灰色调,局部装饰宜采用一些传统符号。建筑层数控制在5层以内(檐口高度不得高于15米),局部结合地形可放宽到6层。协调区的第二个层次(金碧街、重庆发动机厂、二十八中学以及凤凰山北山坡和西山坡)主要控制建筑层数和建筑风格。建筑层数控制为多层(7层以下),建筑风格要采用传统风格,尽量与核心区和控制区相协调和统一。
4)禁用材料
保护区内(包括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所有改造建筑和新建建筑严禁屋面使用琉璃瓦(宝轮寺宗教建筑除外),墙面使用瓷砖,以免对传统建筑环境造成破坏。建筑色彩禁止过于鲜艳,应以青、白二种色调为主体,以与传统建筑相协调。对于已经使用琉璃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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