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667-2024 制冷剂回收与再循环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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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CCSZ05

ICS

13.020

CCS

Z05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2667—2024

制冷剂回收与再循环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2024-03-12发布 2024-06-11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2667

DB41/T266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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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I

II

II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要求 2

5回收要求 2

6再循环要求 3

7储运要求 3

8销毁要求 3

9台账要求 3

10污染控制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制冷剂回收、再循环利用及销毁情况台账样式 5

附录B(资料性)制冷剂回收与再循环利用项目环境监测内容 7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淑艳、冯钦忠、袁志辉、何永宁、王震、邓毅、邓慧君、尚伟伟、杨方圆、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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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剂回收与再循环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制冷剂回收与再循环利用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以及制冷剂回收、再循环、储运、销毁、台账和污染控制等具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氢氯氟烃(HCFCs)、氢氟烃(HFCs)类制冷剂的回收、再循环利用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不适用于碳氢类(HC)、氨(R717)、二氧化碳(R744)制冷剂的回收与再循环利用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778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9237制冷系统及热泵安全与环境要求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5603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8517制冷术语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T26205制冷空调设备和系统减少卤代制冷剂排放规范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JB/T12844制冷剂回收循环处理设备

术语和定义

GB/T185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

在任一状态下从制冷系统中移除制冷剂并储存在外部容器中的过程。

3.2

泄漏

在对制冷系统、制冷回收循环处理设备进行安装、维修、报废时制冷剂逸散到空气中的现象。

3.3

再循环

通过分离油、去除非冷凝物以及采用装置来去除水分、酸和颗粒物质,以减少用过的制冷剂中的杂

质。

3.4

制冷剂回收循环处理设备

由电动机驱动、用于制冷系统中的制冷剂转移到外部可重复使用的容器,并减少制冷剂中水分、酸

和颗粒物质等污染物的设备。

总体要求

选址与布局

制冷剂回收、再循环利用、销毁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法定规划以及相关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厂(场)址的选择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鼓励新建、扩建项目布设在依法依规建设的产业园区内,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厂(场)区应具备与制冷剂集中收集、储存、转运、处理等活动相匹配的场地作业面积,按功能合理分区,并设置明显的界线和标志。

厂(场)区出入口应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方便运输车辆进出,减少中间运输环节。

单位资质

从事制冷剂回收、再循环利用、销毁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

从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制冷剂的回收、再循环利用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

对制冷剂进行分装、充装活动的单位,还应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

人员条件

从事制冷剂回收、再循环利用的人员应具备制冷工职业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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