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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IC 120059-2022 船舶引航服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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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已于2022年08月22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登记号T/312849310107ICS号:03.220.40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A00

团 体 标 准

T/STIC120059-2022

船舶引航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ofShipPilotageService

2022-04-10 发布 2022-04-20 实施

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发布

T/STIC120059-2022

T/STIC120059-2022

I

I

目 次

前 言 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服务要求 1

总则 1

特定要求 2

引航信息 2

引航申请与受理 2

引航计划 2

引航方案 3

引航实施 3

特殊情况应急处置 5

引航员 5

管理要求 6

人力资源管理 6

设施设备管理 6

信息化管理 6

引航调度管理 7

沟通管理 7

供应商管理 7

服务质量管理 8

安全、环境及应急管理 8

改进与创新 8

服务认证评价 9

评价方法 9

评价结果 9

附录A(规范性)船舶引航服务特性测评工具 10

附录B(规范性)船舶引航服务管理要求审核工具 17

参考文献 22

T/STIC120059-2022

T/STIC120059-2022

II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港引航站、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引航协会、上

海海事大学、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一东、钱洪华、沈建华、赵丹、蔡斌、詹海东、陆悦铭、胡建国、陈渊、卫宏斌、刘秋林、葛海梁、李志鹏、李松艳、陈吉、唐建新、吴建文、陆洁敏、胡坤、徐俊杰、李亮、蔡飞飞、王明世。

本文件承诺执行单位:上海港引航站、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引航协会、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T/STIC120059-2022

T/STIC12005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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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引航服务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引航服务的服务要求、管理要求及服务认证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引航服务单位规范其服务活动,也适用于认证机构实施对船舶引航服务的评价活动。

强制引航和自愿申请引航,均适用本规范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船舶引航shippilotage

引领船舶航行、靠泊、离泊、移泊的活动。

[来源:《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9月1日修正版),第三条]

引航机构pilotageorganization

专业提供引航服务的法人。

[来源:《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9月1日修正版),第三条]

引航员pilot

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在某一引航机构从事引航工作的人员。

[来源:《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年9月1日修正版),第三条]

服务要求

总则

引航机构的设置应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书,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引航活动。

引航机构应规范船舶引航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主动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

引航机构应及时派遣具有相应能力、经验的引航员为船舶提供引航服务,引航员应当安全谨慎地执行船舶引航任务。

特定要求

引航机构提供引航服务宜满足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年引航艘次数:≥2.5万艘;

客户满意率:≥95%;

客户投诉意见处理率:100%;

投诉结果反馈时长:10个工作日;

引航服务有理投诉:0;

引航员登轮准点率:≥99.8%;

引航作业全过程24h监控;

电子引航签证单应用率:≥95%;

便携式智能化引航导航系统应用率:≥90%;

实现船舶引航轨迹及现场语音同步回放;

一级引航员占比:≥60%,高级职称引航员占比:≥35%;

引航员年度培训时长:≥20小时;

引航信息

引航机构应通过网站、APP、公示栏、引航服务手册等方式,公开引航申请程序、引航收费标准、拖轮配置标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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