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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及运行要求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和

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01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286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HJ128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Hydrocarbons(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

非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3.2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on-methaneHydrocarbonsContinuousEmissionMonitoringSystem

(NMHC-CE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

3.3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lameIonizationDetector(FID)

1

基于氢气燃烧,使有机物电离,用于测量有机物含量的检测器,简称FID。

3.4

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monitoringsystem(C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条件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以及含氧量等)所需要的全

部仪器和设备,简称CMS。

4系统验收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验收工作由排污单位组织实施。

4.1.2NMHC-CEMS验收必须包含建设验收(含站房建设和设备安装)、技术性能指标调试检测、

技术指标验收、比对监测及主管部门联网内容。

4.2建设验收

4.2.1系统组成和功能要求

4.2.1.1NMHC-CEMS系统组成和功能应满足HJ1286和HJ1013要求。

4.2.1.2NMHC-CEMS系统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量程设置应不大于排放限值的3倍。

4.2.2监测站房要求

4.2.2.1NMHC-CEMS系统监测站房应满足HJ1286要求。

2

4.2.2.2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放置单台机柜的站房长度应≥4m,宽度应≥3m。

2

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仪器的,每增加一台机柜,站房面积应至少增加4m,便于开展运维操作。站

房空间高度应≥2.8m,站房建在标高≥0m处。

4.2.2.3监测站房宜设置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器。

4.2.2.4伴热管与线缆进站房点应高于分析仪器防止出现“U”型管,接口做好防雨防漏防虫。

4.2.2.5监测站房内应配备不同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标准气体建议采用甲烷和丙烷

混合气。

4.2.2.6监测站房内明显位置张贴运行管理制度,监测站房内放置设备操作指导书、使用维护规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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