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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先进事迹(共9篇)
维权先进事迹(共9篇)
XXX同志自从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始终以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忠于职守、廉洁从政,与XXXX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竭尽全力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
一、尽职尽责,依法维权
XXX同志在工作实践中始终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二是受理投诉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热情;三是处理投诉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解决纠纷,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近一年来,他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40人(次),接待投诉群众60余人,受理消费者投诉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投诉解决率为97%,消费者满意率达到100%。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奉公。2011年11月20日,X先生在某水泥厂购买水泥73吨,施工浇灌后发现地面起灰,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厂方退货并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不得已,X先生拨通了XXXX的投诉电话。接到电话,XXX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并会同XX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在调解过程中,厂家反复强调是X先生施工时配料水、灰比例不当和洒水养护不及时造成起灰,拒绝退款。XXX及时指出,由于无可以送检的水泥,只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划分责任。按《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4条的规定,由厂方提供无过错证据,厂家无法提供,应当承担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厂方赔偿X先生50吨水泥,并确保其质量合格。
二、刻苦学习,提高素质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XXX同志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也较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这就使维权工作难度增加。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维权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并主动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他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他常说,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就能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正是基于这个认识,他不怕吃苦,不怕麻烦,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儿,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时时放在心上,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妇女维权先进事迹材料
杜玉芳律师,女,山东鲁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自执业以来连年被评为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营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东营市妇女维权志愿者。她认为所有的人,都在以不同的姿态活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有的人,碌碌一世,事事浅尝辄止,好高骛远,追求安逸,找不到自己忙碌的价值;有的人,却能在一个平凡的岗位上付出一生的热情与执著,这份执著必将成就一番事业,也许不轰轰烈烈,至少是无悔一生的精彩,因此她于2007年7月辞去了当时来说比较安逸的国有金融企业的工作开始从事律师职业。
自2007年从事专职律师以来,杜玉芳经常在东营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参加义务接访活动,多次参加市司法局及律协组织的大型法律义务咨询、宣传活动,为下岗失业职工或“三期”中的女职工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关注和保护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她熟练应用法律知识启发和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杜玉芳律师经常深入到社区、企业进行法律知识义务宣讲,她常说:“做律师应当先学会做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始终将“慎终而始,则无败事”作为座右铭。2010年9月有位当事人李某找到杜玉芳律师,诉说自己的丈夫从银行贷款购买运输车辆跑运输,当时贷款时根据银行要求投保了一份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6个月后当事人的丈夫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撇下了自己和还未出世的孩子以及年迈的父母,当时她们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但她们还是想办法借钱把银行的贷款及时归还上。在她们归还完银行贷款,并且银行已经放弃了保险金的受益权的情况下,去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了拒赔。杜玉芳律师当即决定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最终在法庭上以胜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2011年3月,东营区史口镇马某在哺乳期被企业辞退,杜律师义务为其维权,通过法律程序撤销该企业的违法决定。她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解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积极、热情地为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好评。此间,利用接访的机会,杜律师还积极进行法律宣传,并经常与东营市妇联的同志一道去社区、街道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努力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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