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
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
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
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
督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该当提供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实文件。
年5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消防监督检查规
定》
第十条对单位推行法定消防平安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该
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4、XXX公通字【1996】21号
《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颐养管
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必需
委托中介效劳”企业对消防设施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检测。
五、XXX文件消办字(1998)266号《关于对建筑消防
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对于
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凡在本市行政
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六、XXX文件消办字(1996)135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电气消防平安技术检测管理的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必需每年至少委托电气消防平安检测
门评定其平安状况的重要依据。
七、《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平安制度、
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分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
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按照检测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
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
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
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消防安全防
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对消防设备操作控
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七)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电器设备、燃气
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检测、维护和管理;
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
(九)法律、律例规定的其他消防平安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
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