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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汇报人:
2024-01-19
目录
contents
应急预案概述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类型与特点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预警机制与报告程序
应急处置措施与方法
资源保障与后期处置
培训演练与评估改进
应急预案概述
01
定义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员安全而预先制定的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应急计划和措施。
作用
应急预案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指导现场人员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应急预案还能提高企业和项目部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01
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02
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03
如《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等,也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类型。
适用对象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同时,应急预案还应考虑周边居民、救援队伍等相关方的利益和安全。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类型与特点
02
触电事故
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机械伤害
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物体打击
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坍塌事故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和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高处坠落
人员从高处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人的不安全行为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
防护缺陷、设备故障、设施缺陷等。
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不足等。
环境因素
恶劣天气、地质条件复杂等。
建设行业涉及面广,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多个领域,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技术复杂等特点。
行业特点
建设行业存在诸多风险点,如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操作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等,这些特点都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此外,建设行业还面临着政策法规变化、市场竞争激烈等外部风险。
风险点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03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
专家组
现场指挥部
组建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03
02
0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安全监管工作。
消防部门
负责火灾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部门
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信息报告机制
加强应急资源储备和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资源共享机制
协同处置机制
社会参与机制
01
02
04
0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
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处置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预警机制与报告程序
04
预警级别
根据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发布条件
各级别预警的发布条件包括事故类型、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具体发布条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行业特点进行制定。
VS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应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报告程序
建设行业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渠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内部传递、政府部门间传递、政府部门与媒体间传递以及政府部门与公众间传递等。
信息传递渠道
信息传递方式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在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同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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