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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监督巡查》具体实施方案
投标技术方案
编制日期:202x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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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OC\o1-2\h\u(一)第三方监督巡查机构的人员到岗情况安排 -4-
(1)巡查工作的定义、目的、范围和分工 -4-
(2)巡查工作的依据、方式和内容 -5-
(3)项目组织管理(人员到岗) -7-
(4)巡查人员的义务 -8-
(二)监督巡查方案编制 -10-
(1)第三方安全巡查的定义 -10-
(2)进行第三方安全巡查的目的 -10-
(3)第三方安全巡查纲领 -11-
(4)第三方安全巡查效力 -11-
(5)第三方安全巡查原则 -12-
(6)第三方安全巡查工作方针 -12-
(7)第三方安全巡查工作依据 -13-
(8)第三方安全巡查组织架构 -13-
(9)第三方安全巡查的任务与工作范围 -14-
(10)第三方安全巡查控制标准 -15-
(11)第三方安全巡查工作手段 -15-
(三)监督巡查措施落实 -32-
(1)项目实施总则 -32-
(2)质量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 -55-
(3)安全生产管理违规行为分类标准 -82-
(4)质量缺陷分类标准 -90-
(5)质量与安全生产问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标准 -127-
(6)质量与安全生产问题责任人责任追究标准 -132-
(四)应急预案 -134-
(五)台账记录 -136-
(1)巡查项目信息记录单 -136-
(2)巡查整改通知单 -136-
(3)巡查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 -136-
(4)巡查暂停施工指令书 -139-
(5)巡查复工通知书 -141-
(6)巡查约谈(询问)通知书 -142-
(7)巡查约谈记录 -143-
(8)行政处罚建议书 -143-
(9)巡查行政措施单、行政处罚建议书销项催办单 -144-
(10)行政处罚回退单 -145-
(11)巡查整改回复单、巡查复工申请表、行政处罚建议书回复单 -145-
(12)巡查档案 -146-
(13)巡查文书编号规则 -147-
第三方监督巡查机构的人员到岗情况安排
(1)巡查工作的定义、目的、范围和分工
1.1.1巡查工作的定义
按照《辞海》的基本解释,巡查指的是来往各处查看,详细解释指的是巡逻稽查。
本手册中的巡查工作,全称是鹰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指的是鹰潭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部门,组成工程巡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参建各方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行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也是监督执法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
1.1.2巡查工作的目的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
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转变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管方式提供重要载体。
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管理措施创造条件。
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的转型探索经验。
为推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改进工程监管机制和方式提供重要抓手。
1.1.3巡查工作的范围
巡查工作的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在施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修缮工程;不包括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军事建设工程、私人住宅装修。
1.1.4巡查工作的分工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全面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巡查组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鹰潭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受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日常工作。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按照其职责权限,应组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组,负责本辖区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本市交通、水务、绿化、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监管的专业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巡查工作。
(2)巡查工作的依据、方式和内容
1.2.1巡查工作的依据
开展巡查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个规范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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