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章程.pdfVIP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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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

名:*iamenConstructionEngineeringQualityandSafetyManagement

Association〕(缩写:*CEQSA)。

第二条本会是由建筑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于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的专

家、科技工作者、建立管理人员自愿结合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行

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根本路线,坚

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社会道德风气。

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工

程建立质量平安管理问题,团结和依靠广阔会员,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宣

传、普及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平安生产管理知识,传递质量平安生产信息与经历,

推广本行业先进科学技术,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推动我市工程建立质量平

安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条本会承受业务行政主管单位**市建立与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

的业务指导和监视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美湖路9号之一六楼。

第二章业务*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围:

一.组织开展建立工程质量、平安及管理的学术交流,总结交流本市建立工

程质量、平安及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经历,推动本市建立工程企、事业单位质量管

理、施工技术水平、施工平安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建立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规程和质量标

准,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平安及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

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企业平安资质、平安管理检查;

三.受理建立工程质量优良等级和市优质工程〔白鹭杯奖、构造杯奖〕的评

审,负责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奖工程〕、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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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工作;

四.组织建立工程QC成果发布会,负责优秀QC小组评选及推荐的工作;

五.组织?质量平安?等内部资料的编辑和发放,搞好质量平安管理工作活动

动态信息交流;

六.协助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机构开展省、市级文明工

地的创立和与评审活动;

七.开展本市建立系统会员单位工程质量、平安自律和创立工程质量、平安

管理优胜活动;

八.普及质量平安管理的科学技术知识,培训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专业人

员,提高全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队伍业务技术素质。

九.组织建立工程质量和施工平安课题攻关,开展建立工程技术咨询及专项

认证的有偿或无偿咨询活动,受理建立工程质量及事故鉴定;

十.组织会员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开展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

平安监视机构委托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单位会员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立的企、事业单位,成认本会章程并自

愿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应

指定一名人员为单位代表。

二.个人会员凡在本市从事建立工程质量工作、建筑平安生产工作的专家、

科技工作者、技术人员及建立工程行政管理人员〔含已退休的同志〕,并热心本

专会工作,成认本会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

本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参加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参加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市建立工程质量平安管理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经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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