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知识点】2017-201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合议庭的组成原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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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知识点】2017-201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合议庭的组成原则

2017-2018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合议庭的组成原则。2017-2018年司法考试大纲已经新鲜出炉,小伙伴们是否还在司法考试复习的路上依然坚定着当初的梦想呢?我们小编整理了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部分的相关复习资料,祝愿各位小伙伴们复习路上有的放矢,终获成功!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

合议庭的组成,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该原则有利于合议庭在评议意见分歧时作出决定。

2.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合议庭成员相对固定的,应当定期交流。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应当从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只能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应当注意,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时,不能担任审判长。

4.不得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的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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