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转让住房须保存税费和装修凭证以备抵减个税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要求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明确,税务、住房城
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
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
征。
案例
以北京市某居民售房为例。假设该居民2005年8月购置一所家庭唯一住房,
面积127平方米,购置发票注明支付购房款140万元,缴纳契税5.6万元,办理
产权手续缴纳其他费用0.4万元,发生装潢费用30万元,不能提供装潢发票。
2013年4月转让,协议价款280万元,则该居民应纳相关税费计算如下:
1.相关税费
(1)应纳营业税为(280-140)×5%=7(万元)。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7%=0.49(万元)。
(3)应纳教育费附加为7×3%=0.21(万元)。
(4)应纳地方教育附加为7×2%=0.14(万元)。
相关税费合计7+0.49+0.21+0.14=7.84(万元)。
2.个人所得税
财产原值为140+5.6+0.4=146(万元)。
相关税费为7.8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280-146-7.84=126.16(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6.16×20%=25.23(万元)。
该居民合计应纳税款为7.84+25.23=33.07(万元)。
筹划思路
1.财产原值并非就是购房发票价款,需要保管好相关费用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对房屋原值的具体解释:商品房为“购置该房屋
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自建住房为“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
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缴纳的相关税费”;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
工程住房)为“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
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为“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
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
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城镇拆迁安置住房为“房屋
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缴纳的相关
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
议注明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
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协议注明的价款和缴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房屋拆迁采取产
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财产原值并非就是购房发票注明的价款,还包括购房过程
中缴纳的相关税费等。因此,对于购房户来说,不仅要保存好开发商开具的购房
发票,还要保存好诸如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产权过程中缴纳的相关费用凭证等。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在计算财产原值时,既包括购房价款140万元,又包括缴纳
的契税5.6万元及办理产权手续缴纳的其他费用0.4万元。
2.住房装修费用不能提供发票不能扣除,需要索取装潢费用税务统一发票。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明确,合理费用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
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对于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
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
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
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实际支付装修费用”,二是“能提供实际支付
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三是“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
致的”方可作为扣除计税的依据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