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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业余收入怎样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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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业余收入怎样申报

从有关统计数据看,各地的个税申报者数量虽较春节前后有了显著增加,但总体的申报情况仍然不甚理想。税务专家向记者表示,导致当前个税申报进展较慢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税法规定的申报期较长,而申报期正值年末、春节长假期间,纳税人没有及时办理申报;二是部分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法和新的申报办法了解不够;三是仍有部分纳税人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四是相关政策和手续的宣传力度仍显不够,使得有些人不太清楚如何申报。记者整理了几个不同收入人群如何计算申报纳税的案例,以提供读者参考。

个人工资薪金外的业余炒股收入,如何申报纳税?

2006年,小A和小B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在业余时间炒股。小A转让沪市股票3次,分别取得收益8万元、1.5万元、-5万元,小B转让深市股票5次,分别取得收益-2万元、2万元、-6万元、1万元、4万元。此外,小A2006年取得工资所得9万元;小B2006年取得工资所得12万元,两人已扣缴税款。2006年度小A和小B应申报的年所得额如何计算?

专业人士认为:小A、小B应申报的年所得为:

小A全年取得的工资所得和炒股收入分别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两个应税项目。

其中:年所得=年工资、薪金所得+年财产转让所得=90000+(80000+15000-50000)=135000元>120000元

因此,小A应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同样,对小B而言,年所得=年工资、薪金所得+年财产转让所得。

其中,年财产转让所得=(-20000)+20000-60000+10000+40000=-10000元

根据国税函[2006]1200号规定,股票转让所得盈亏相抵后为负数的,按零填报,因此,小B年所得=120000+0=120000元ge;120000元。由于小B年所得12万元,已经达到自行申报的最低标准,应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兼职收入每月已扣税,如何自行申报纳税?

2006年,陈先生每月都从上海市的A、B两家金融公司拿工资。这两家金融公司一家位于浦东新区,一家位于黄浦区,两家公司每月支付给他的工资情况如下:A公司每月月薪16000元,全年合计19.2万元,三费一金合计3200元,全年合计38400元,月扣税1865元,合计22380元,B公司每月月薪5600元,全年合计67200元,每月扣税475元,合计5700元。除此之外,2006年该人士还有以下收入:客串B电视台某法律节目,每月取得劳务收入5000元,电视台按规定扣缴税款800元;出版一科技专著,取得收入50000元,出版社已代扣税款5600元;同年,该专著被12家部委联合评选为XX大奖赛特等奖,奖金30000元;又被某市(地级市)评选得奖,奖金10000元,已代扣税款2000元。

这些兼职收入,应如何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税务专业人士分析认为:陈先生全年的收入来源适用的应税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偶然所得四个项目。首先,该人士每月应在次月7日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而在当年度终了,该人士的年所得已经达到12万元,应该按照《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每月两处工薪收入申请纳税额计算方法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从中国境内二处或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应当将两处收入合并计税。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A公司应发工资+B公司应发工资-三费一金-1600=16000+5600-3200-1600=16800元。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times;税率-速算扣除数=16800times;20%-375=2985元。

由于A、B二公司已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865+475=2340元,因此应补税款=2985-2340=645元。

个体经营者多处门店已经预缴税款,该如何申报纳税?

小李是一个体工商户,在A市B区经营某服装店。2006年小李全年营业收入120000元,与经营有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成本50000元、费用20000元、营业外支出5000元,本年度已预缴个人所得税3200元。

除经营以上所述的服装店外,还经营该市C区的另一家服装店,全年卖服装服饰收入180000元,购买这些服装服饰可在税前扣除的费用40000元、支付经营用房的房租和各种税费等支出(不含个人所得税)合计38000元,截至2006年底,共预缴个人所得税25000元。

此外,为M服装厂设计服装三次,分别于3月、7月、11月取得设计费3800元、28000元、63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600元、4720元、13160。小李该如何申报?

对此税务专业人士分析认为,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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