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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税务与会计如何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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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税务与会计如何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固定资产概念的阐述,固定资产报废的一些会计处理情况都可以从本文中了解到。首选看深圳市税务师事务所对于固定资产是如何理解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的生产使用中,常常会因磨损、腐蚀、振动、疲劳等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和变形,也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引起贬值淘汰。因此,每种固定资产都有其使用年限,如果固定资产报废不能使用了,具体税务与会计上怎么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的相关文件规定有: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2.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4.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发生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结语:学习财务会计,要注意两个不良,一个是“营养不良”,没有一定的文史基础,没有科学理论上的准备,没有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搞出来的东西,不是面黄肌瘦,就是畸形发展;二是“消化不良”,对于书本知识,无论古人今人或某个权威的学说,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辄止。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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