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旅游法关于旅游合同解除与变更的规定.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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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关于

旅游合同解除与变更的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第六十三条第三款】;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第六十四条】;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第六十五条】;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境内旅游示范合同》;【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4)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5)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第六十七条】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

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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