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工程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违约处理.docxVIP

EPC项目工程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违约处理.docx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EPC项目工程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违约处理

为有效制约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行为的发生,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合同展约率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效益目标按期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制定违约处罚细则。

1.1.4.1违约行为的范围

分包人应遵纪守法、诚信履约,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和履约条件,不断提高合同信用水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分包人违约行为:

(1)工程转包;

(2)擅自分包或肢解分包;

(3)聚众闹事,围堵业主、总包部以及发包人营地;

(4)工地现场阻工;

(5)施工作业面连续停工;

(6)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在关键线路工期较合同工期滞后10%以上;

(7)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在非关键线路上升为关键

线路,合同工期滞后20%以上;

(8)完工结算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较合同约定延迟1个月;

(9)分包人及施工人员,违反业主、总包部、发包人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质量管理条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0)分包人及施工人员违反业主、总包部、发包人制定的针对本工程的所有管理条例。

(11)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12)法律、法规禁止行为。

1.1.4.2违约行为的处理

(一)非分包人原因违约

若非分包人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分包人违约行为发生,发包人有权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其责任大小视分包人违约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情况的影响程度而定。

(二)分包人自身原因违约

对于违约行为处理方法有下列情形:

(1)分包人项目经理每月驻工地办公时间若少于21天

(自项目开工至竣工),每月进行统计,无特殊情况请假扣

除违约金1000元/天;

(2)分包人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参加月生产、质量、安全例会;安委会(环水保会);年(中)终工作总结、表彰会,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

(3)分包人项目负责人离开工地需请假,未请假的5000元/次;

(4)分包人项目负责人请假离开工地期间,未委托负责工地上一切事务处理的代理人,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

(5)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项目安全违约责任,根据发包人安全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处理,并按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

(6)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违反有关质量规定、规范等问题,根据发包人质量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处理,并按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

(7)因分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项目环水保违约责任,根据发包人安全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处理,并按相应条款扣除违约金;

(8)分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将对违约方给予扣除违约金合同金额15%或按照合同总金额每天万分之24;

(9)因分包人自身原因,拒绝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的,发包人将按照分包人拒绝或无法完成的合同金额30%给予违约处罚。

(10)分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未经发包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的违约行为给予扣除违约金10000元/次;

(11)分包人根据合同要求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的违约责任给予扣除违约金50000元/次或终止合同;

(12)分包人未按照合同要求使用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违约行为给予50000元的违约金赔偿;

(13)分包人人员发生群集围堵甲方、总包部、监理、设计和业主等阻工事件时,乙方须按阻工时间长短(或业主、监理对甲方处罚金额加倍)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阻工时间在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以内的,支付人民币1万元/次的违约金;阻工时间在一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

按一天计)以内的,支付人民币3万元/次的违约金;阻工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支付人民币10万元/次的违约金。

(14)由于分包人自身原因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按照发包人要求中的未能通过竣工/竣工后实验的损害进行赔

偿。发生延期的,外协队应承担延期责任;

(15)分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的按照相应合同违约条款处罚;

(16)分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分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分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分包人应撤离现场,发包人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完成现场交接手续,并且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分包队伍。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分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相关违约行为进行索赔;

(1

文档评论(0)

办公吧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办公报告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