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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
中国中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
职业编码:6-18-01-11
铆工
(2019年版)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中国中铁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铆工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铆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标准》各部分相互对应、层次分明,对于不同级别中的相同工作内容,技能含量逐级增加。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山海关铁路技师学院。参与编写人员:丁绍文、石立鹏、台玉春、常顺志、周靖明。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铆工。
1.2职业定义
对金属板材、型材进行冷、热态成形和连接加工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七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4职业环境
室内、外,大部分在常温下工作(个别地区除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能力和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7.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7.2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铆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具有相应的设备和工具,通风良好、安全设施完善的实习场地。
1.7.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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