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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
中国中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
职业编码:6-29-02-03
筑路工
(2019年版)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中国中铁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筑路工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筑路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标准》各部分相互对应、层次分明,对于不同级别中的相同工作内容,技能含量逐级增加。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编写人员:王安会、刘钊、张波、桂广、徐书国、黄赛赛、严哲、魏卓异、鹿才柱、程前、潘艳杰、叶彬、张逢、祁军、姚远海、韩波、朱承全、陈龙、罗驰、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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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筑路工
1.2?职业定义
筑路工主要是指那些公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铁路等道路的建造者。主要工作内容有开挖、填筑、石料搬运、滑坡、崩塌、岩堆和陡坡开挖、路基支挡工程、风沙地区施工、寒冷地区施工人员。
1.3?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观察判断推理能力和计算能力,掌握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技能,理解、观察、判断、推理能力强,了解相关工种的其他知识、技能。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及以上。
1.7?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7.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含)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40学时;取得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1.7.2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筑路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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