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任务1 风景名胜区法律制度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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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政策与法规;任务一

导游管理法律制度

任务二

旅游安全和保险法律制度

任务三

旅游出入境与交通

法律制度

任务四

食品安全、娱乐、住宿相关法律制度

任务五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

知识结构图:

;学习目标:

了解《风景名胜区条例》关于风景名胜区设立、规划、保护、合理利用和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自然保护区设立条件、区域构成、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关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出境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及其建设理念,申报与设立、建设与管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与传播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缔约国义务的规定;掌握《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关于博物馆设立、管理、社会服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子任务1风景名胜区法律制度

;一、风景名胜区的概念及其管理

(一)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由此可见,风景名胜区具有三个特点:

;(二)管理原则

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三)管理部门

;二、风景名胜区的设立与划分

(一)风景名胜区的设立

1.设立原则

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相协调。

;2.设立程序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二)风景名胜区的划分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分类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规划期一般为

20年。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批

;

;四、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一)严格保护原则

风景名胜区内的人文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二)保护机构及其职责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是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对区内的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居民及游览者的义务

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水体、林木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四)禁止性行为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的活动: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规定:

;(五)活动的审核审批

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六)管理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信息系统,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五、风景名胜资源的利用和管理

;六、法律责任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责任

;(二)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条例》第41条规定

(3)《条例》第42条规定

;(4)《条例》第43条规定

;(5)《条例》第44条规定;(6)《条例》第45条规定;(7)《条例》第46条规定;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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