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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pdfVIP

国有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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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厉行勤

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办、国办《党

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XX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

经费管理办法》《XX省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依据中央和

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相关措施规定,贯彻落实《XX市市

属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参照《业务接

待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是指出席会议、学习交流、考察调

研、工作检查、执行任务、商务洽谈、外事交往、请示汇报工作

等业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业务接待是指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工作,分

三类:商务(在商业谈判或商业合作中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

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的业务接待)、外事(在涉外事务工作中的业

务接待)、公务(在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检查指导、请示汇报

等工作中的业务接待)。

第三条业务接待费是指在业务接待活动中需要合理开支的

费用,接待费用开支范围包括接待工作用餐、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第二章接待原则

第四条业务接待应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务实节俭。接待工作本着主动、热情、务实、从简的

原则,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二)事前审批。接待事项需事先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预算管理。接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按规

定列支。

(四)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公司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专

员定期监督检查业务接待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严格执行标准制度。

公司业务接待工作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指导。

第五条业务接待按照业务类别实行台账管理,台账应注明

接待时间、接待对象、接待标准、接待人数、陪同人数、实际发

生金额等内容。

第六条开展接待工作需注重仪表形象和言谈举止,做到热

情周到、大方得体、务实高效,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七条无公函(或邀请函、电话记录)的商务活动和来访

人员不予接待。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八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公司业务招待费归口管理部门。

具体负责业务接待费用预算管理、过程控制和流程审批,并建立

健全业务接待费台账。

第九条公司其他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公司开展好接待工作,

具体负责本部门对口业务接待活动。

第十条按照对口接待原则,承办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业务接待承办部门事前要如实填写《业务招待费

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综合办公室

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因出差等特殊情况不具备事前

审批的,应先电话报批,到岗后3日内完成补批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接待费用预算审核、办

理费用报销等工作。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三条预算管理

(一)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实际需要,参考上年度业务接待

费执行情况,综合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部合理提出本年度业务招

待费预算定额,经公司总办会批准后,纳入财务年度费用预算。

(二)业务接待费实行预算分解管理,根据各部门业务性质,

下达年度业务招待费指标,严格执行费用指标,原则上年中不再

调整。

第十四条接待标准

(一)公务接待: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公

司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工作餐执行每人每次150元标准。且严

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能超过3人;

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能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

分之一。

(二)商务接待:公司开展商务招待,省内招待每次人均最

高不得超过人民币400元(含酒水),省外招待每次人均最高不

得超过人民币500元(含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白酒每500

毫升、红酒每750毫升不得超过人民币400元。接待对象5人

(含)以内,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5人的,超过部

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一。

(三)外事接待:外事接待按照公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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