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法》中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法律问题研究7800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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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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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8974摘要 1

19833一、引言 2

30176二、股东知情权的法理分析 2

8994(一)股东知情权基本概念 2

4011(二)股东知情权的性质 3

302301.为法律所赋予的固有权 3

255822.为保障其他权利的工具性权利 3

19323.存在共益权与自益权的双重属性 3

9206三、我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4

3292(一)股东知情权行使主体认定不清 4

23535(二)股东知情权具体范围认定不明 5

17618(三)股东知情权不正当目的及举证责任不定 5

28033(四)股东知情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6

22622四、完善我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对策建议 7

31798(一)进一步明确主体 7

27091(二)扩大股东知情权具体范围 8

16960(三)细化不正当目的及举证责任 8

3865(四)否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 9

14433五、结论 10

5759参考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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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东知情权是一种集合性的概念,而且其作为投资者的基础性权利,性质上是固有性和工具性权利,同时该项权利的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目前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案件仍是大量集中在有限公司中。基于此,本文以司法解释(四)出台后有限公司知情权案件为研究样本,从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权利行使的对象范围、诉讼时效、案件审理结果等方面介绍总体情况,并对相关典型情况之所以出现的背后原因做了合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目前股东知情权制度问题的对策方案,以期完善相关理论,并为后续的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股=股东;知情权;会计凭证;商业秘密

一、引言

有限公司具有人合及资合的双重属性及相对封闭的显著特征,因而大股东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优势来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加强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正是有效的制约措施之一。从1993年到2017年,我国的股东知情权制度也由法制初创到日臻成熟,尤其是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后,大量新的案例纷纷涌现,虽然相关法律已经针对股东权利保护提出了不少的有益的解决思路,但在复杂而多变的现实案例面前,仍有不少争议亟待处理,在此背景之下,依据必威体育精装版的司法案例汇总出各地法院裁判规则,研究目前的不足并提供合理的解决路径又具备了新的价值。本文将从股东知情权不同的当事人、具体范围、不正当目的相关标准、权利行使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冲突等多个角度来分析司法解释(四)出台后的股东知情权制度,以期综合必威体育精装版审判观点,从多角度论证了各种问题解决思路,力争为司法提供有效的指引,尽量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况出现。

二、股东知情权的法理分析

(一)股东知情权基本概念

知情权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始于20世纪欧洲的人权保护运动,而后法学家们将这一概念引入公司法,知情权才得以在股东权益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不过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没有“股东知情权”这一专有名词的,而且纵观国外各地的公司法中,对股东知情权也未形成统一认定,如美国的公司法中并未出现“股东知情权”概念,而是把“股东有知晓公司营业及运行管理信息的权利”定义为“查阅公司账簿与记录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股东知情权的概念不是立法中为保护股东所设立的专门概念,而是学者在实践中对此类请求权的总结。我国学界中,刘俊海教授认为股东知情权不是单一权利,是一种综合性的获得公司经营性信息的权利,其内容包含会计账簿、报告查阅、对公司质询等;还有学者指出该权利不仅指股东主动的查询权还包含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股东知情权的性质

股东知情权切实的关系到股东自身利益,学界对其性质依据划分的目的、划分的价值等产生了不同的观点,笔者将据此予以综述。

1.为法律所赋予的固有权

从权利来源的角度分析,固有权简而言之即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无法被任意限制或剥夺的权利;非固有权则普遍来源于社会团体或者公民等主体之间的约定,诸如股东大会、合同、决议等,可以采用约定形式来限制其行使。各主体获得股东资格后随之自然享有了股东知情权,是源于法律的规定,司法解释(四)也明确了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不得实质性剥夺股东的知情权。即使股东因其他原因无法享受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权利,若股东名册予以认定,这一权利行使也不能被限制剥夺。

2.为保障其他权利的工具性权利

从权利的价值归属角度分析,目的性权利是指权利的目的就是实现权利本身,实现后所产生的利益也体现了其最终目的;而工具性权利则是为保障其他权利实现的工具,目的不是利己而是利他。我们知道股东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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