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只分享有价值的文档,本文由梁老师收编!
【重要知识点】司法考试刑诉法精讲:侦查监督的范围
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指导:侦查监督的范围。2017-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征程已经出发,我们的小编深知考生的艰辛,特意为大家整理了侦查监督的范围的内容,希冀对大家备战2017-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所帮助,祝广大考生2017-2018年司考金榜题名。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主要是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7.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8.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9.非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
10.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
11.对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12.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
13.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法律教育网
14.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
15.侦查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16.应当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而不告知,影响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17.阻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18.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录音或者录像而没有录音或者录像的;
19.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依法应当通知而未通知的;
20.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