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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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超高费(建筑物的增高人工、机械效率降低,施工用水加压

增加的水泵台班)的工程量按照超过20m或层数6层以上的建筑面积

以平方米计算。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

计算。

1、确定超高范围

举一例:有三个不同标高的建筑物分别为19m(不考虑面积)、36m

(3000m2)、42m(4400m2);

计算:

(1)檐口高度19m不能计算超高费。

(2)檐口高度36m,20m~36m区间可计算超高费。

(3)檐口高度42m,20m~42m区间可计算超高费。

檐口36m高度部分超高费计算:

套定额项目15-2檐口高度40m以内人工、机械降效增加费;

1826.44元/100m2*30=54793.30元。

15-5檐口高度40m以内加压水泵台班费

553.34/100m2*30=16600.20元。

檐口42m高度部分超高费计算:

套定额项目15-3檐口高度50m以内人工、机械降效增加费;

2669.49/100m2*44=117457.56元。

15-16檐口高度50m以内加压泵台班费。

680.54/100m2*44=29943.76元。

2、建筑物檐高的确定

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独立的楼

梯、电梯、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

(1)平屋面檐口高度是指屋面板顶面结构标高。

(2)坡屋面檐口高度按坡屋面平均高度计算。

再举一例:

某建筑物为18层,每层面积550m2,房顶上楼梯间30m2,电梯井机房

25m2,水箱房15m2.檐高57.4m。计算其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计算:

(1)可计算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范围为7-18层

(2)房上建筑物不计算高度,计算面积。

工程量S=550*(18-6)+30+25+15=6670m2;

套定额项目15-4檐口高度60m以内人工、机械降效增加费

4227.15*66.7=281950.91元

15-7檐口高度60m以内加压台班费

788.66/100m2*66.7=52603.66元

3、檐高20m以上无楼隔层时,工程量折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的定额项

目。

檐高超过20m(6层)以上且有楼隔层者,工程量按楼层数计算。不

足一层不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例如:某建筑物为4层,每层建筑面积600m2檐口高度22m,第四层层

高5.0m,其土建工程超高增加费的工程量。

计算:

(1)超过高度:22-20=2m。

(2)超过高度占超高层高度比例:2/5*100%=40%

(3)按高度折算工程量(虚拟面积):600m2*40%=240m2

4、关于建筑物高度超过20m施工现场加压泵设置:不分施工现场采用

的方式,均按定额执行。

5、檐高超过20m(6层)且有楼隔层者,工程量按层数计算。不足一

层的不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二、注意事项

1、土建定额超高不含装饰,应分别计取超高费用。

2、建筑物超高费的垂直运输的机械的机型已综合考虑,不论实际采用

何种机型均不得换算。

3、构筑物不计超高费。

4、建筑物超高定额包括的内容:建筑物超高人工、机型降效、主要包

括工人上下班降低工效、上楼工作前休息及自然休息增加的时间;垂直

运输影响的时间;由于人工降效引起的机械降效等。建筑物超高加压水

泵考虑了由于水压不足所发生的加压用水泵台班等操作过程。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

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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