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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毓莹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学士、硕士、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合规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公司法》修改组工作组成员,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挂职),“2021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担任全国首家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庭特聘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研究会类案同判首席专家组成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团成员。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南京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审理民商事案件数千件,所办案件多次入选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选》。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主笔和参与了大量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包括《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次全国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以及《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在《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期刊发表论文近百篇。与他人合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和裁判规则解析》。创办“法盏”公众号,传播法律专业知识和正能量,关注人数超12万。王毓莹
公司案件的特殊性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的影响010203目录CONTENTS公司法修订概述
公司法修订概述01
一、公司法修订概述(一)公司法修订历程1993年首次颁布1999年第一次修正2004年第二次修正2005年第一次修订2013年第三次修正2018年第四次修正2023年第二次修订
《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公司法》颁布实施近30年来,对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删除2018年《公司法》中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一、公司法修订概述新《公司法》共计266个条文
公司法修订的目标和价值取向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加强产权保护 4、健全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一、公司法修订概述
公司案件的特殊性02
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一)民商合一
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一)民商合一(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1.指导案例67号: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股权转让款分期付款→裁判要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人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关于分期付款买卖中出卖人在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合同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的规定。2.未界出资期的股权转让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一)民商合一(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三)法律适用1.商事习惯的适用2.《九民纪要》
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一)民商合一(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三)法律适用(四)审理原则1.公司自治原则正确处理自治与管制、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之间的法律关系。2.人格独立原则着重强调公司与股东是两个主体,属于两个人格、两个责任的核心内容。3.内外有别原则准确把握商事外观主义下的信赖利益保护和内部利益分配的区别对待。4.利益平衡原则周全考虑股东之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实际控制人和股东之间、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例案: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三股东均为董事,董事会决议免去李建军总经理职务,三人均出席,李建军未在决议上签字,并要求撤销该决议。扫码查看案例详情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1.意思自治原则
二、公司案件的特殊性2.人格独立原则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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