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调度联系通讯管理制度.doc

火力发电厂调度联系通讯管理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火力发电厂调度联系通讯管理制度

火力发电厂调度联系/通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值长与电网调度联系/通讯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以保证与调度通讯联系的畅通、快速、高效和准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现场值长与电网调度联系/通讯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运行部部长

(一)负责组织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

(二)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本制度的现象及时制止。

第四条运行部值长

(一)接受电网调度下达的一切指令;

(二)值长接受电网调度命令及其所下达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三)组织全厂运行设备的正确操作,指挥事故处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值长在接到值班电网调度的命令后应重复命令,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接受命令以及与电网调度的谈话应全部录音,并对值班电网调度员的调度命令作书面记录(调整电压命令除外)。

第六条值长接受电网调度命令后应迅速执行,不得延误,并及时向电网调度如实汇报执行情况。如果认为该命令不正确时,应向电网值班调度员报告,由电网值班调度员决定原电网调度命令是否执行。但当执行该项命令将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直接造成停电事故(事故处理要求停电者除外),则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

运行。

第二十八条当电网值班电网调度员下达操作命令后,现场未重复命令或虽已重复命令但未经电网值班电网调度员同意执行操作前,失去通信联系,则该操作命令不得执行;若已经电网值班电网调度员同意执行操作,可以将该操作命令全部执行完毕。

第二十九条凡不涉及安全问题或时间性没有特殊要求的电网调度业务联系,失去通信联系后,在未与电网值班电网调度员联系前不应自行处理。

第三十条与电网失去联系在通信恢复后,应立即向电网值班电网调度员补报在失去通信联系期间一切应报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与电网或各级电网调度失去联系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本单位的通讯部门,要求他们尽快采取措施,通讯部门应立即采取一切办法恢复通信联系。

第三十二条通信联系时的事故处理原则是:根据事故情况,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情况,频率、电压、电流的变化情况,自行慎重分析后进行处理,对于涉及其它厂站的操作,必须与该厂站的值班员联系后方可操作,严防非同期合闸。

第三十三条电网频率或电压出现异常时,与调度失去联系的值班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与电网失去通信联系自行处理了事故或异常情况的单位,事后应使用长途电话或通信联系恢复后向电网值班电网调度员详细汇报。

第三十五条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当值班人员发现设备有威胁安全运行或影响其出力的异常运行情况和缺陷时,应报告电网值班调度员。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六条运行部电气主管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

第三十七条运行部部长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价,每月一次。

第三十八条厂部分管领导对本制度的合理性与完整性进行检查与评价,每季度一次。

第三十九条检查和评价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3年。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运行部起草、修订和完善。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运行部。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文档评论(0)

187****200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