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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概念;熟悉纳税人、税率、征税对象;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弥补亏损的计算和扣除限额的计算;掌握税法规定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标准以及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以及应纳税所得税额的计算(包括境外分回所得的汇总纳税方法)。
重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难点:1.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特点
◆对境内企业(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复杂:
与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密切相关
税法与会计存在差异
涉及多个税种的计算
■征税原则:量能负担
■征收方法: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二、纳税人
两种类型: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两个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
法人税制: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居民企业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2.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温馨提示:
提示1:外国企业并非都是非居民企业!
提示2:机构、场所不等于实际管理机构!
;
;◆境内所得的判定
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
(2)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
(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4.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2)支付所得的个人住所地;
;四、税率
25%;20%;15%;10%
1、法定税率:25%
适用于:
(1)居民企业;
(2)??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有两条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2、优惠税率
(1)小型微利企业:20%
温馨提示:小型微利企业须符合三个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15%
温馨提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具备六个条件。;(3)特殊的非居民企业:10%
具体包括: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不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与其收入来自于中国)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不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但其收入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投资净收益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提示1: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会计利润!
;提示2: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的联系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由于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不同,所以要对会计利润进行项目调整
一、收入总额
(一)收入的形式(2种形式)
1.货币收入
2.非货币收入
(二)收入的内容(9类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6.租金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
4.权益性投资收益9.其他收入
5.利息收入;(二)收入的确认
1.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资产处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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