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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分章节讲义及例题 第36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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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将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

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1.扣除范围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记忆提示:以原料生产的成品。

注意:

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

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2.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

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准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A.以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

B.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C.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

D.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

【答案】A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

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素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

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

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

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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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

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级相关单位批准,可以由

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

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机关审批后,

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三)纳税时间

(1)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以1日、3日、5日、10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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