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级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告知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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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核准的公司投资项目告知单

内容

办理时限

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受理部门

窗口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跨县(市)区、限制类和市属公司投资项目核准

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1、申请书

原件1份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23〕20号)第二条

2、《云南省公司投资项目核准实行办法(试行)》(云政发〔2023〕224号)

3、《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23本)》(云政发〔2023〕224号)

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审批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意见的告知》

5、《云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办公室

岳跃

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

31498233149925(传真)

2、项目申请报告(涉及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资源开发及综合运用分析,节能方案分析;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顿分析;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影响分析;社会影响分析。项目申请报告应对照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执行,公司可根据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通用文本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假如拟建项目不涉及其中有关内容,可以在说明情况后,不进行相关分析)

原件1份

3、公司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房地产项目还需提供开发资质证明)

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献

复印件1份,验原件

1、申请书

原件1份

昆明市人民政府文献

昆政发〔2023〕15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实行意见的告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抓住省委、省政府把昆明市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进一步加快推动现代新昆明建设,全力打造“三最四低”的投资建设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现将《关于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行意见》、《关于深化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核准、备案制度改革的实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有关部门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绪,务实的做法,研究制定相应的具体实行办法,并将项目的各项行政审批文献抄送涉及的发展改革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的实行意见

为加快推动现代新昆明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特制定深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行意见。

一、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

1.高效便捷原则。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扶持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减少门槛和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结。

2.自主决策原则。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充足发挥各县(市)区和各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益性社会事业领域。

3.项目法人原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要对前期工作质量、建设条件贯彻和资金筹集方案和项目落地实行等全面负责。

二、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需要上报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审批规定,提供相关附件和材料。属市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方式改革如下:

1.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项目单位因前期工作和争取上级补贴等需要,可先审批项目建议书。

2.市级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市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审核规划、国土、环保、滇保、水保等前置条件,不再对资金筹集方案进行审核,由项目单位专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单位组织评审、论证。项目只审核建设内容、标准、规模和总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建设标准。

3.以县(市)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一律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市级投资为主、县(市)区配套的建设项目,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资金向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筹平衡。

4.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需要向国家和省争取补贴资金的项目,市发展改革部门可以按照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出具审批文献;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可直接上报省发展改革部门;省、市级工业园区需要上报国家、省审批和争取资金补贴的项目,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直接报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审批。

5.全市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单位的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国家和省审批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审批条件且按规定材料齐备的,3个工作日内转报。

三、加强跟踪服务与监督管理

1.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对审批和审核上报的项目,每月在内网公示,特别是重大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规定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2.市发展改革部门每季度向各县(市)区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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