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中犹豫期制度的完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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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犹豫期制度的完善

——以《保险法(征求意见稿)》第48条为视角

【摘要】犹豫期制度是对意思自治原则的突破,既彰显了现代私法所强调的实质公平价值也体现了保险合同基于其公共属性而对保险消费者整体利益的倾斜保护。在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犹豫期条款早以成文法的形式对人身保险合同的消费者予以特殊的保护。但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对犹豫期条款持谨慎态度。虽然在2015年《保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第48条将犹豫期制度纳入其中,但是可惜最终未获通过。本文从犹豫期制度概念出发,结合案例分析具体说明犹豫期制度的现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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