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doc

推荐下载: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doc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

小编希望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2017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改变了很多以往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不但完善了法律法规而且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对广大人们而言这是一项喜悦的改变,虽然很多新颁布的条例会影响到常规的发展,但是相信不久之后就会走上正轨,而最大的变化是民法总则第70条,它的出现改变了很多事情。

2017年的3月15日《民法总则》颁布,2017年的10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第7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需要承担清算义务,改变了《公司法》183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有限责任清算义务人为股东的规定。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要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清算时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总则》第70条规定: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进行了区别对待。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是股东;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是董事会成员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我认为立法者当时考虑区别对待的原因之一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讲究人合性,股东人数一般不多,且董事多由股东担任。所以法律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清算义务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资合性公司,多数股东互相不认识,也不参与公司经营。公司的经营是由公司董事会控制,故股份有限公司是董事会成员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是清算义务人。

《民法总则》统一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都是公司董事。

这一规定加大了各公司的董事压力,他们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因为之前的规定清算的责任是由股东之间承担的,而如今这个规定,则改变了现状,由董事来承担,股东的压力顿时减弱,但是董事却要负上相应的责任了。

申明:本文仅限于参考,不作为依据,如有必要请向更专业的人士咨询。文档由我收集整理后编辑发出,如有疑义,请速与我联系删除。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罗康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