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微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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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集体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好制度设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提供法律规范和依据。法律全文回应实践的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法律全文同时尊重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给地方和农民群众留出必要的自主选择空间,法律全文使法律制度更符合实际、更便于实施。同时,注意吸收地方立法经验,法律全文并与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做好衔接,确保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法律全文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四条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讨论决定有关集体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第六十五条本法施行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名称,本法施行后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内继续有效。第六十六条本法施行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已经被确认的成员,本法施行后不需要重新确认。第六十七条本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三)问题导向,力求务实管用(四)急用先立,宜粗不宜细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第三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法律全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法律全文法律全文第四章组织机构法律全文(六)将集体财产低价折股、转让、租赁;(七)以集体财产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八)接受他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九)泄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秘密;(十)其他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全文法律全文第五章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法律全文集体财产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法律全文第三十七条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实行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法律全文第二章成员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成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二)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加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参与表决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和重要事务;(三)查阅、复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报告、会议记录等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四)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集体收益的分配、使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六)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八)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九)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管理。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使用、管理。法律全文第二章成员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二)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作出的决定;(三)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四)合理利用和保护集体土地等资源;(五)参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公益活动;(六)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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