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实务 考点归类解析及仿真题测试(1)_1-5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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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强端的

专利代理实务考点归类解析及仿真题测试

韩龙编写

—1—

序言专利代理实务题型

挑错分析一

权利要求挑错

(40-50分)

说明书挑错

(15-20分)

审查意见

法律题(70

分-80分)

答复审查转文分析

(40-50分)

权利要求(说明书)修改及建议

(10-30分)

答复审查意见

(20-40分)

无效请求

无效请求观点分析

(30-40分)

专利代理

实务

(150分)

撰写无效请求(建议)

(30-40分)

无效请求分析

(30-40分)

无效答复

修改建议+修改(20-30分)

无效答复陈述书(20-30分)

第一件

申请

论述有

独权(25-30分)从权(16-20分)

有新(6-10分)

撰写题(70-80

新、创

有创(12-16分)

分)

论述问题效果

第二件申-请

解决问题(2-4分)

效果(1-3分)

独权(8-10分)

原因(6-10分)

说明书撰写及修改说明

(18-30分)

—1—

目录

第一章法律分析题共用模板及归类总结 1

第一节不具有新颖性模板及题型归类总结 1

第二节不具创造性模板及题型归类总结 8

第三节专利法第26第4款 24

第四节其他条款 32

第五节说明书挑错 36

第二章法律五种题型解题思路 39

第一节挑错型分析题 39

第二节答复审查意见 40

第三节无效请求 43

第四节无效观点挑错 44

第五节无效请求答复 54

第三章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59

第一节撰写概述 59

第三节一个发明点之下多个实施例的概括 61

第四节两件以上申请的撰写 65

第五节撰写后回答问题 70

第四章说明书撰写 73

专利代理实务仿真题一(2020年手机支架回忆版) 74

专利代理实务仿真题二(2021年扳手回忆版) 95

专利代理实务仿真题三(2022年梳子回忆版) 121

专利代理实务仿真题四(2023年花盆回忆版) 144

第一章法律分析题共用模板及归类总结

第一节不具有新颖性模板及题型归类总结

一、不具有新颖性的模板记忆

不具有新颖性的论述一般可用在撰写挑错、审查意见转文、无效请求等题型中。

1.现有技术破坏新颖性

【案例1】某件专利申请已经撰写完毕,尚未提交申请,请判断权利要求1、2是否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节选)

1.一种起钉锤,包括锤头组件和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组件

一端设置有起钉翼,另一端设置有锤头,所述锤头组件的顶部中间位

置具有支撑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钉锤,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由锤头

组件顶部中间向外突出的部分构成。

对比文件1(现有技术)

背景技术部分:起钉锤如图所示,包括锤柄,锤柄一端设置起钉锤

头,起钉锤头的一侧是榔头,另一侧的尖角处有倒脚,用于起钉操作。

起钉锤头的顶部中央向外突出形成支撑柱,设置支撑柱是为了增加起

钉高度,使需要拔出的钉子能够完全被拔出。

答:

答题样式

模板记忆

1.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早于本申请的申请日,可作为本申请的现有技术,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对比文件1在背景技术及图1中公开了一种起钉锤,包括锤柄20,锤柄一端设置起钉锤头30,所述锤头30的一侧是榔

头310,锤头30另一侧尖角处有倒脚(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

起钉翼)。起钉锤头的顶部中央向外突出形成支撑柱(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支撑部)。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

特征,二者采用了相同的技术方案,并且它们都属于起钉锤这一相同的技术领域,都解决了便于起钉锤拔出长钉的技术问

题,并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早于本申请的申请日,是本申请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第×段,图×中公开了……(特征对比,引入对比文件的内容,遇到上下位或实质相同加括号对照,对比文件文字未公开的内容引入附图公开内容)。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二者技术方案

实质上相同,且两者属于相同的……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和产生的效

果相同,都是……,因此该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1—

—2—

续表

答题样式

模板记忆

2.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2进一步限定了所述支撑部由锤头组件顶部中间向外突出的部分构成。

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起钉锤头的顶部中央向外突出形成支撑柱,因此在其引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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