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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中国法律史》作业3
第九章——第十二章
一、名词解释
1.大札撒:指的是成吉思汗法典,又称雅萨法典、青册,
世界上第一套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成文法典。
2.厂卫:明朝内廷的侦察机构。厂,指东厂、西厂、内
行厂。卫,指锦衣卫。合称厂卫
3.明大诰:《明大诰》又名《御制大诰》,是朱元璋亲自
编纂的一部重刑法令。用以严惩臣民犯罪,弥补律文的不足。
4.鱼鳞图册: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土地登记簿册,将房屋、
山林、池塘、田地按照次序排列连接地绘制,标明相应的名
称,是民间田地之总册。由于田图状似鱼鳞,因以为名
5.刑名幕友:是指在国家各政府部门、衙署中协助主管
官员办理诉讼案件的书吏和幕友,其对实际司法进行控制和
操纵。
6.摊丁入亩: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
改革,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
税制度,标志着中国实行两千多年人头税(丁税)的废除。
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个大一统的君主专制王
朝清王朝的国家法典。草创于顺治三年,以《大明律》为基
础,前后经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修订后始定型。经过高
宗御览鉴定后,正式“刊布中外,永远遵行”,形成清朝的
基本法典。
8.《钦定宪法大纲》:晚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
部宪法性文件。共计23条,由“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
义务”两部分构成。
9.《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民法编纂,
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
10.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
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
备立宪”。
二、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试述《天盛律令》的法律文化特征。
答:《天盛律令》是以唐朝的法律为蓝本制定的内容包
括,刑事行政管理,军事民事等相关内容的具体条文,党项民族
的传统特点,对法律进行完善,西夏法律编撰是诸多法律的原
则,对债务,管理、对外贸易,军事制度,官员制度等都作出了具
体的规定。《天盛律令》是吸收中原汉文化创新法制建设的
代表
2.简述明朝的会审制度。
答:(1)九卿圆审,是指由六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史、
通政使等九位中央行政长官会同对全国死刑要案进行复审
的制度。(2)朝审,是由朝廷最高级官员会审已被判决秋后处决
的死囚犯的制度。(3)热审,是在暑热季节到来前由朝廷官员会
审在押未决囚犯的制度。(4)大审,是皇帝定期派出代表与朝廷
高级官员会审在押罪囚的制度。
明朝会审制度是传统审判制度日趋完善的一种表现其
特点有:第一,参加会审的均为朝廷高官,主要针对的是疑难案
件或大案;第二,监察机构在会审中占据重要地位;第三,会审
主要是众多官员会同审理,为皇帝的最后裁决提供意见。
3.试述明朝田宅所有权的变迁与国家法律设置的特点。
答:①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明朝初期,由于土地的分
配和管理方式不同,土地多属于国家所有,而不是私人所有。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制逐渐确立,土地逐渐被私人占有。
②土地典礼制度的建立:为了保障土地所有权的稳定和规范,
明朝制定了土地典礼制度。土地典礼制度规定了土地的权属、
转让和继承等方面的事项,保障了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和稳
定性。③土地财产化:明朝中期,土地财产化逐渐成为一种
趋势。土地被视为一种财产,可以买卖、赠送、抵押等,与
其他财产享有同等的权利。
国家法律设置在明朝时期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明朝时期,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成
为了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明朝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和制度,
以规范社会秩序和维护国家稳定。②法律的普及和宣传:为
了保障法律的实施和维护社会秩序,明朝加强了法律的宣传
和普及。明朝成立了法律宣传机构,普及法律知识和宣传法
律精神,提高了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③法律的权威
性:明朝时期,法律的权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明朝法律
的制定和实施都经过了严格的程序和程序,法律的权威性得
到了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4.试述清朝的律例关系。
答:在清代法典中,“律”是作为法典主干的正式律文,
“例”则是律文之外另议的“条例”,或者称为“定例”。清
代的法典编纂一般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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