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索赔管理.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1.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协议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巳方的因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工期和(或)费用补偿规定的行为。

(1)按索赔的当事人分类。根据索赔的协议当事人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该类索赔发生在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涉及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涉及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但是在工程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索赔事件,大都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下面所提及的索赔,假如未作特别说明,即是指此类情形。

2)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分包协议履行过程中,索赔事件发生后,无论是发包人的因素还是总承包人的因素所致,分包人都只能向总承包人提出索赔规定,而不能直接向发包人提出。

(2)按索赔目的和规定分类。根据索赔的目的和规定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一般是指工程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于非因自身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按照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协议工期补偿规定的行为。工期顺延的规定获得批准后,不仅可以免去承包人承担拖期违约补偿金的责任,并且承包人尚有也许因工期提前获得赶工补偿(或奖励)。

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协议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因素而遭受费用损失,按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增长费用规定的行为。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施工条件,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导致工期迟延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假如由于承包人因素导致工期迟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2)加速施工索赔。由于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的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指令增长或减少工程量或增长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导致工期延长和(或)费用增长,承包人就此提出索赔。

4)协议终止的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导致协议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因其遭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假如由于承包人的因素导致协议非正常终止,或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就此提出索赔。

5)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碰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例如地质条件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出现不可预见的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承包人可以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6)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工程施工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可以根据协议中对不可抗力风险分担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索赔。

7)其他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因素引起的索赔。

《标准施工招标文献》(2023年版〉的通用协议条款中,按照引起索赔事件的因素不同,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索赔也许给予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或)利润的情况,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引起承包人索赔的事件以及也许得到的合理补偿内容如表5.1.3所示。

2.索赔的依据和前提条件

(1)索赔的依据。提出索赔和解决索赔都要依据下列文献或凭证:

1)工程施工协议文献。工程施工协议是工程索赔中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依据,工程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关于工程的拾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献,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2)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作为工程索赔的依据,但应当在施工协议专用条款中约定为工程协议的合用法律。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对于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的;对于非强制性标准,必须在协议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干作为索赔的依据。

4)工程施工协议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这是承包人因索赔事件所遭受费用或工期损失的事实依据,它反映了工程的计划情况和实际情况。

(2)索赔成立的条件。承包人工程索赔成立的基本条件涉及:

1)索赔事件已导致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

2)导致费用增长或工期延误的索赔事件是因非承包人的因素发生的;

3)承包人已经按照工程施工协议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告知、索赔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3.工程索赔解决程序

(1)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程序。根据九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献》,施工承包单位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1)施工承包单位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

文档评论(0)

黄锦文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美女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