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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院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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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TOC\o1-3\h\z\u1立项背景及意义 1
2相关政策依据 1
3项目建设目标及实施步骤 3
3.1建设目标 3
3.2检测项目 3
3.3建设进度 3
4市场调研分析 4
4.1省内开展有机污染物检测实验室情况 4
4.2市场工作量调研 4
5项目可行性分析 5
5.1人才资源 5
5.2场地分析 6
5.3管理体系分析 6
6项目预算 7
7预期收益及风险分析 8
7.1投资效益分析 8
7.2风险因素分析 8
8结论与建议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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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面临严峻形势,部分地区土壤及水资源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环境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现阶段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阶段土壤污染详查的主要工作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其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项目中以有机污染物为主,约占总检测项目的85%。随着全社会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环境污染物检测与防治工作市场潜力巨大,单一无机污染物检测能力难以满足市场需求,适于当前形势及工作需要,购置有机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完善实验室检测能力势在必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着力开展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整合我局人才、设备优势,打造一流高标准完善的资源环境检测实验室,必将助推我局融入国土、转型升级及地勘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省厅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后援支撑或补充。
2相关政策依据
(1)我院编制的《河南省土壤检测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于2018年6月4日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实施方案》中已经包括了购置有机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的计划,方案计划第一阶段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无机污染物检测项目建设工作;第二阶段于2020年前完成有机污染物检测项目建设工作。
(2)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通知》(豫环委办【2018】12号)
通知要求:
(一)2018.3.1—2018.3.20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明确企业用地调查清单;
(二)2018.3.21—2018.4.30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与信息入库;
(三)2018.5.1—2018.5.30确定需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
(四)2018.6.1—2020.5.31组织实施初步采样调查及样品分析测试,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由各地方政府主导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其中2019年6月底完成采样工作。据参与工作的煤田三队反馈信息,现阶段正在进行第二阶段,各地市进度不一,整体工作处于滞后状态,大约滞后12个月左右,为我实验室土壤有机污染物检测项目赢得时间。
(3)实验室建设项目也被列入省自然资源厅重点督办项目。
(4)《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5)《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3项目建设目标及实施步骤
3.1建设目标
健全实验室污染物检测分析能力,能正常开展土壤、水中有机污染物的检测工作,以土壤和水有机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为基础,开展土壤和水资源领域相关的科研工作,研究全省环境污染规律,以实验室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为引领,开展污染防控及修复新技术探索,打造成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的创新平台。
3.2检测项目
土壤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多氯联苯、多溴联苯、石油烃(C10—C40)等71个参数;
地下水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多氯联苯、多溴联苯、石油烃(C10—C40)等70个参数。
3.3建设进度
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完成仪器招标采购工作,签订仪器购置合同;
第二阶段:5月1日—7月31日
由于气质、气相无需办理中国进口及美国出口许可,设备购置周期相对较短,仪器到货验收,初步开展仪器操作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人员操作培训,同时开展认证前资料申报等准备工作;
预计12月1日前完成资质认证工作。
4市场调研分析
4.1省内开展有机污染物检测实验室情况
省内能正常开展有机污染物分析的政府实验室较少,依据去年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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