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及司法解释.pdf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如何处理_非法行医罪的认定及

司法解释

一、非法行医致死重刑的困境

纵观域外规定,该罪的法定刑相对较低。

例如,日本刑法第211条规定:“懈怠业务上必要的注意,因而致人死伤

的,处5年以下惩役、监禁或者50万元以下罚金。”俄罗斯联邦刑法第235条

规定:“从事私人医疗业务或私人制药活动的人员,如果没有从事所选择的该

种活动的执照并过失损害他人健康的,处数额为12万卢布以下或被判刑人1

年以下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的罚金或处年以下的限制自由,或处年以下的

;33

剥夺自由上述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处年以下的限制自由或处年以下

;5;5

的剥夺自由。”匈牙利刑法第171条规定了职业活动中的侵害人身罪,该条

规定:“任何人违反其职业规定,如果造成致人死亡后果的,处1至5年监

禁”。荷兰刑法典第21章规定了过失致人死亡或重伤罪,其第307条规定:

“因过失或疏忽致使他人死亡的,处9个月以下监禁或拘役,或处四级罚金”,

第309条规定:“若以公务身份或职业资格实施本章规定的重罪,法官可将其

监禁刑加重三分之一”。该条涵盖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情形。1988年韩国

刑法第268条规定:“因业务上的过失或者重大过失致他人死伤的,处五年以

下徒刑或者两百万元以下罚金。”上述各国的规定是基于行为人业务上的过失

而致人死伤的规定,当行为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伤时,多以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罪

论处。德国、意大利、瑞士的刑法中没有关于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罪的特别规定,

对于这种情形以过失杀人罪或过失伤害罪论处。

如果刑罚不以罪过作为适用的限度,仅以对社会成员的威慑,对犯罪人的

隔离或最适当的再社会化为追求目标,无疑就是将刑罚变成了一种实现某种预

防性刑事政策的随机的工具”;“在根据行为以及行为人具体情况不需要判处

刑罚时,不得以报应为由判处不必要的刑罚,在需要判处刑罚时,不能以预防

犯罪为由判处超出报应程度的刑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对非法行医致死案判处重刑预防非法行医的效

果不佳。究其原因,非法行医致死只是偶然事件、特殊个案,非法行医受到刑

事处罚的几率很低。对低概率的非法行医致死案件的严厉处罚并不能抑制非法

行医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冲动。通过重刑预防非法行医是舍本逐末,加大对非法

行医的监管和经济处罚力度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取得预防非法行医罪的效果。

二、非法行医致死量刑中的难点

一非法行医致死的事实认定

()

一般情况下,非法行医致死的争论焦点都集中在鉴定意见,对鉴定意见进

行充分专业的质证,案件事实一般都能“浮出水面”。庭审后,鉴定意见仍存

在事实不清问题的,应适时启动重新鉴定。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处于平

等的法律地位,鉴定意见没有效力高低之分,导致一些法官对重新鉴定心存顾

虑,担心新的鉴定意见与原有鉴定意见不一致,让非专业人士更加无所适从。

有鉴于此,2010年10月14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司法鉴定改革工作会议,

遴选了鉴定能力较强、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以及鉴定实验室条件或者鉴定环境上

较优的10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对非法行医致死案的重新鉴定应委托国家

级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同时法官应加强对相关医学知识的查阅、学习并向相关

专家请教,增强自身的质证、认证能力,减少对鉴定意见的误读误判。

二非法行医致死因果关系的认定

()

查清非法行医致死案件事实后,如何进行因果关系认定,仍存在诸多争论。

目前,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因果关系确定的最根本依据是“条件说”。这种观

点认为,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没有前行为就没有后结果的条件关系时,前者是

后者发生的原因在数个行为导致一个结果的情况下,如果除去一个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7****155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