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15篇_2.pdf

  1. 1、本文档共5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生产管理制度15篇

生产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

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

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

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

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

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

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

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

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

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

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

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

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

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

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

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

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

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

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

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

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

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

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

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

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

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

文档评论(0)

各类考试卷精编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各类考试卷、真题卷

认证主体社旗县兴中文具店(个体工商户)
IP属地河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1327MAD627N96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