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6页,其中可免费阅读25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摘要
摘要
当数字作为交易内容时,合同的标的迥异于传统买卖合同中的有形财产,而
是数字内容或服务。在现代网络活动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交易模式,即以同意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为代价,从而获得使用网络服务的入场券。数字经济时代
下,个人信息呈现出明显的对价属性,对此,欧盟创造性地以立法形式将消费者
提供个人信息换取数字内容或服务的情形纳入数字合同的保护之中,为构建个人
信息交易的合同法保护模式奠定了法律依据,但在合同的具体适用规则方面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