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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结构规范》
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水文遥测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形成的一种技术,主要完成水文要素的感知、存储和通信传输,从而实现水文信息监测的自动化。其中,数据通信传输的畅通和稳定,直接影响到水文遥测系统的实时性和稳定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水文遥测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水文监测、水资源管理、防洪减灾、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近年来的洪水灾害中,水文遥测技术的应用为防洪减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例如,2019年夏季,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水文遥测技术成功地为各级防汛部门提供了实时水文信息,为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随着水文遥测技术的广泛应用,水文遥测数据量不断增加,数据类型日益多样化。然而,当前浙江省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受限于遥测终端机自身的参数特性,不同的产品型号解析的遥测数据无法用固定的数据库标识进行规范数据输出,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影响水文遥测数据的二次开发和利用。
二是水文遥测接收数据仅应用于遥测监控,缺乏原始水文遥测数据采集与水文应用数据之间的中间存储层,数据调用环节中效率不高,影响水文遥测接收数据的使用性能。
三是传统的水文遥测接收数据要素较少,水文要素的扩展性不强,无法处理一些新增要素的采集入库,影响新应用场景在水文遥测接收数据中的使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亟需制定一套统一的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结构规范。数据结构规范是水文遥测数据处理的基础。一个统一、规范的数据结构,可以有效地提高水文遥测数据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进而为水文监测、水资源管理、防洪减灾等领域提供更为可靠的数据支持。因此,编制《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结构规范》团体标准,对于推动水文遥测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工作简况
2.1立项计划
该标准任务来源于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关于《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结构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2023年第87号),《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结构规范》符合标准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2.2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浙江工业大学、绍兴市水文管理中心、杭州市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宁海县水文站、浙江水文新技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智傲科技有限公司。
2.3主要工作过程
2.3.1明确标准起草人员和工作计划
2023年6月,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各参与单位或人员职责分工、研制计划、时间进度安排等情况。
2.3.2起草标准初稿
2023年9月,标准起草小组开展考察调研工作,编制标准初稿。标准初稿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数据分类、填写说明、数据库逻辑结构等内容。
2.3.3讨论会
2024年4月,标准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文本研讨会,对文本具体内容展开了充分讨论,重新调整框架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数据分类、编码规则、填写说明、数据库逻辑结构等内容。
2024年7月,标准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文本讨论会,对文本已修改部分进行细节完善,各章节增加表格内容,增加附录A(资料性)基础数据格式、附录B(资料性)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监测要素字段索引,并对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
2.4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浙江省水文管理中心:主持标准编制工作和标准文本编写及文本语句修改。
太湖流域管理局水文局、浙江工业大学、绍兴市水文管理中心、杭州市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宁海县水文站、浙江水文新技术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智傲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和标准文本编写及文本语句修改。
3.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
3.1标准编制原则
标准兼顾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适用性的原则,严格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科学性:标准的制定应建立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各项技术指标的设置应合理有效。
客观性: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标准研制过程应符合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20000的系列标准的规定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合理性:标准应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其他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主要内容上协调,不应有冲突。
适用性:标准各项技术指标应具备可复制、可验证,不应产生歧义,便于工作的开展。
3.2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
《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结构规范》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如下:
(一)范围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术语与定义:本章对术语“水文通信平台”“水文遥测数据”“水文遥测接收数据库”进行了标准化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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