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试题答案 .pdfVIP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民法学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B

5.B

6.D

7.D

8.C

9.A

10.C

11.A

12.B

13.D

14.D

15.B

16.B

17.D

18.C

19.A

20.D

21.C

22.A

23.C

二、多项选择题

1.CD

2.ABCD

3.ABCD

4.ACD

5.ABD

6.AC

7.BD

8.AC

9.BC

10.CD

11.BCD

12.ABD

13.ABCD

14.ABC

15.ABCD

16.ABD

17.ACD

18.ABD

19.ABD

第1页共10页

20.ABC

21.BC

22.AB

23.ABCD

24.BC

25.BD

三、简答题

1.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l)制订法:宪法中的民法规范;民事法

律;国务院制订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2)非制订法: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所作的民事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具有约束力;习惯,只有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认可的习惯才可视为习惯法。值得注意的是,判例和法理在我国均不具有民法

渊源的效力

2.(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原则;(6)公序良俗原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有时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为

根据,这种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牛、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总和,即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

4.(1)自然人下落不明续达到法定的期间;(2)须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3)须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5.(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由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6.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法律意义在于:(1)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2)物权类型不同。(3)诉讼管辖方面的

不同。

7.(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所实施的民事行为;(2)意思表示不真实,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民事行

为;(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复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又称再代理、转代理

9.普通诉讼时效;(2)特别诉讼时效

10.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1.(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

12.(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2)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

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3)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限于不动产。(4)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

法为依据,但也有以特别法为依据的。

13.(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

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2)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

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

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3)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

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目的,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确

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的物取得一定的价值为内容。(4)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其从属性,是

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其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这体现在:债权一部分消灭,如清偿、让与,债

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分期履行的债

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末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设定后,担保价格上涨,债务人

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反之,担保物价格下跌,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担保的义务。

14.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15.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75****969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