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土地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2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秦代的土地制度

??秦代的土地制度,是由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两部分构成的。

??1.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是封建国家政府所有关直接经营的土地,一般被称作官田或公田。这种土地遍及全国各地。此外未被私人开发占有的山林川泽、未被开垦的草地和荒地,也都属于封建官府所有。这种国有土地有两种类型:一是封建官府直接占有和经营的官田或公田;一是封建皇帝、皇室占有和经营的官田和公田。如散布在全国各地的宫院、苑囿、行宫、园林、池沼、围场、陵地以及籍田、牧地等。

??2.私有土地

??私有土地指的是私人占有的土地,亦称民田或私田。秦王朝统一全国后,于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2023)公布“今黔首自实田”的法令,规定地主和有田农民据实自报自己所有土地亩数,按照规定缴纳赋税,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权,其所有权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与保障。土地私有制在我国历史上确立起来。

??私有土地又枳发为地主私有和小土地所有两种形式。

??(1)地主私有:就是拥有较多土地,依靠剥削劳动农民的剩余产品邓地租收入过寄生生活的大土地所有者。他们的土地来自赏赐、侵占、巧取、豪夺以及购买等。

??(2)小土地所有:就是直接生产者和自耕农拥有小块土地。这种土地占有者除本来的自由农民外,多系从农奴解放出来占有本来份地(私田)的农民,尚有开荒或购买而取得土地者。小土地所有者占有的土地,既不大于自己全家力量所能耕种的限度,又不小于足以养活他们全家的限度。

??这种封建土地私有制和人民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制度,必然产生土地分派的失衡,趋向两极分化,豪强兼并土地的事情必然愈演愈烈。《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土地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至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食以贫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确立土地私有制度之后,土地兼并加剧,两极分化严重,人民生活困苦,趸为人民揭竿而起,推翻强秦的重要因素。

汉代的土地制度

??两汉的封建土地制度,沿袭秦代的土地制度并有所发展。两汉的土地制度可分如下两类:

??1.官田或公田

??官田或公田,就是封建国家官府所有的土地。这种土地涉及朝廷用来赏赐或赠与宗室、勋戚、功臣、百官的土地,以及宫殿、宗庙、官府、陵墓、苑囿、牧场、围场、籍田等占用的土地。凡是不属于人民私有的土地,都归封建国家或官府所有。其中耕地的来源,或系承袭前代的公有耕地,或系犯罪和死亡后被官府没收的“没收田”、“绝户田”,或系在边疆和荒辟地区实和屯田而开垦的荒地。

??2.私田或民田

??私田或民田就是人民私有的土地,就是封建地主经济的基础。秦代实行的“黔首自实田”的政策,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汉代土地私有制得到发展,从而奠定了我国两千数年封建地主土地制度的基础。两汉时期,土地私有制导致了诸多阶层的分化:

??(1)地主阶级的分化:两汉时期,在地主中已有大、中、小地主之分。大地主,一般指皇帝、贵族、皇亲、国戚、权臣、官僚以及富商、巨贾、豪绅、大农等人。他们多集中于封建国家统治机构部门、各大城市及郡县治所。而中小地主,则多散处在各地农村,构成封建社会经济的中心。

??(2)小土地所有者:如同晁错所说:“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但是百亩”。小土地所有者,大体上是五口之家,百亩之田的样子。这是秦汉以来小农经济的基础。

??(3)佃农与雇农:在土地私有制度下,土地既可自由买卖,占有没有什么限制,就必然导致两级分化,一方面有“田连阡陌”的大地主,另一方面有“无立锥之地”的佃农和雇农。无地农民只能向地主租佃少量土地,交纳给地主一定数量的地租,以换取土地使用权。尚有一部分无地农民从事佣工或佣耕而成为雇农。

汉代的限田

??汉代土地私有不断发展、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大量农民破产和逃亡,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十分锋利,如不采用限制措施,将危及地主阶级统治地位的稳固。为了维持其封建统治,封建统治阶级要缓和地主和农民的矛盾,董仲舒曾向汉武帝提出“限民名田”的建议。他说:“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局限性,塞兼并之路”。但是,董仲舒的建议未被汉武帝采纳。及至汉哀帝时(前6~1年)师丹又提出限田的建议:“古之帝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故不为民田奴婢为限,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资数钜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

文档评论(0)

186****826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