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职业认知药学职称(药事管理与法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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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职业认知

任务一药事组织任务二药学职称任务三执业药师目录项目一药学职业认知

重点难点掌握药事组织的概念与类型;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概念熟悉药学职称、执业药师资格与职业发展的关系及考试要求了解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项目一药学职业认知

药学职称任务二项目一药学职业认知

任务二药学职称职称制度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管理的基础制度,其中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一)药学技术人员的概念药学技术人员是指取得药学类专业学历,依法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执业药师资格,遵循药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从事与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科研、检验和管理有关实践活动的技术人员。包括药师、执业药师、临床药师等。一、基础知识

任务二药学职称(二)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药学人员技术职称分类是卫生系列技术职称中的一个分支,即药剂人员的技术职称。药学人员技术职称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任务二药学职称(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健委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国家人社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卫健委+=共同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任务二药学职称初、中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1月份,考试时间一般定在次年的5~6月份。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卫健委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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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药学职称1.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药士、药师、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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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二药学职称报考药士: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大专学历。报考药师: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报考主管药师: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6年;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4年;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师工作满2年;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博士学位。

任务一药事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①医疗事故责任者未3年;②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③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④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⑤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务二药学职称2.考试内容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学;专业知识:药理学;专业实践能力: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总论)、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论)。(1)药士考试科目

任务二药学职称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天然药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学伦理学;相关专业知识:药剂学、药事管理学;专业知识:药理学;专业实践能力: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总论)、医院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论)。(2)药师、主管药师考试科目

任务二药学职称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一)《药品管理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八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6月1日,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第666号令修订)第十五、第二十五条。(三)《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3月30日,人发[2000]31号)第十二条。(四)《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2000年12月3日,人发[20001]114号)第七条。(五)《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001年6月11日,卫人发[2001]164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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